
周二下午三點,一條消息在全網刷屏,到了晚上成為《今日頭條》的頭條。
國務院關于同意設立“中國人民警察節”的批復國函〔2020〕98號。
公安部:
你部關于申請設立“中國人民警察節”的請示收悉。同意自2021年起,將每年1月10日設立為“中國人民警察節”。具體工作由你部商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1月10日,就是110。
我對這個建議比較耳熟。在百度是搜索“葉青人民警察節”,果然有內容。
2010年3月3日《長江日報》:《葉青:1月20日設立為人民警察節》。
“我國有教師節、護士節、建軍節、記者節等職業節日,卻沒有為200萬名警察設立的警察節。”昨日,全國人大代表葉青表示,他將建議把每年1月20日設立為“人民警察節”,紀念8位在海地犧牲的維和警察。
來自公安部的資料顯示,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共有超過1萬名警察因公犧牲,超過15萬名警察因公負傷,一線民警的平均壽命只有48歲,遠低于我國的平均壽命。
今年1月20日,中央以最高規模送別在海地地震中遇難的8位維和民警。葉青希望將每年的這一天定為中國的“人民警察節”,紀念這些逝去的英雄,也表達全國人民對警察的敬意。
民進中央網站,2010年兩會專欄中有
《葉青:關于設立“人民警察節”的建議》:
https://www.mj.org.cn/mjzt/2010nzt/2010lh/jyxc/qt/201003/t20100315_81309.htm
目前,我國約有200萬名警察,在改革開放快速發展的時期,我國警察的數量基本上以每年數萬人在增長。在可預見的將來,警察的數量將會隨著我國國民經濟的不斷發展和我國人口數量的持續增加而增加。目前我國警察與人口比例為1.3‰,遠低于發達國家的3.5‰的平均水平。如果以3.5‰的警察與人口比例計算,我國在未來數十年至少還需要超過200萬名警察。
在我國,公安機關肩負著鞏固共產黨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三大社會和政治和社會責任。對于正處在快速發展的社會轉型期的我國社會而言,警察所面臨的壓力和付出的犧牲是遠超過常人想象的。據來自公安部的資料顯示,建國以來,我國的警察隊伍中先后有超過一萬名警察因公犧牲,超過十五萬名警察因公負傷,一線民警的平均壽命只有48歲,遠低于我國的平均壽命。警察群體是我國在和平年代付出犧牲最大的社會職業。但即便這樣,許多人仍然對警察群體以及警察這一社會職業缺乏了解,警察這一社會職業與其在現代社會所應當扮演的角色還有很大的距離。樹立新時期的警察隊伍形象,加大我國國民對警察隊伍以及警察職業的認知與了解在很大程度上會對我國警察事業的健康發展起著重要的促進作用。一個現代、文明的社會首先應是一個法治的社會。和諧的警民關系、法治意義下的警察執法是實現我國現代化目標的重要保障。從這一角度來看,筆者認為,從國家決策的層面設立“人民警察節”具有巨大的現實意義。
首先,設立“人民警察節”是國際通行做法。
在當今世界很多國家和地區,都有自己的“警察節”。每年的3月14日,是國際刑警組織確定的“國際警察節”。而在世界許多國家都有自己的“警察節”。例如每年的5月15日,是美國的“警察節”,在這一天,美國的聯邦警察和各州的警察機構都要舉行形形色色的慶祝活動,許多美國民眾也會參與其中。每年的11月10日是俄羅斯的“警察節”,在我國的臺灣地區,每年的6月15日被確定為“警察節”,在這些節日中,都會舉行許多與警察有關的社會活動,以增加社會對警隊的了解。但是在我國,目前還沒有一個正式的官方機構或者說國家最高權力機構確定我國的“警察節”,這與我國的警察大國形象是不相稱的,也不利于我國的警民關系正常發展。在人類社會文明進入21世紀的今天,一個國家可以沒有軍隊,但是絕無可能沒有警察,可見警察在人類社會的文明發展歷程中所占據的重要的社會地位。因此,“人民警察節”的正式確定同樣會成為我國的文明大國形象重要標志之一。
其次,設立目前“人民警察節”對促進我國公安事業的發展,促進社會與警察職業的良性互動有重要意義。
在我國許多社會職業中,很多已經有了自己的職業節日:例如建軍節、護士節、教師節、記者節等等,但擁有200萬的警察隊伍唯獨還沒有設立自己的節日。設立“人民警察節”,通過形式多樣的警民互動活動既可以豐富我國的“職業節日文化”,同時會對我國的警營文化也會起到很大的促進作用。對警隊自身建設而言,“人民警察節”的設立還可以提升警察群體對自身職業的認知度,有助于提高自身的榮譽感,使命感。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以來,我國的公安事業同樣取得了巨大的發展。公安機關不僅在硬件設施上實現了向現代化的跨越,同時在警隊的自身建設、執法理念、執法水平也有了質的跨越。公安機關的根本重心從已由過去的以階級斗爭為中心過渡到現代社會的以法治、文明、服務為主的執法核心。一個和諧的警民關系更是我國社會現代文明的重要標志。
在我國,警察不僅是重要的行政執法力量,也是重要的刑事司法力量,其肩負的社會職能和社會責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正因為如此,作為執行警察權的主體——警隊,時刻處在我們整個時代發展的風口浪尖。而警隊的執法環境的優劣、警隊自身的隊伍建設同樣也與整個社會對警隊的認知,國民對警隊的心理認可程度有著緊密關聯。“人民警察節”的設立,會為這些提供一個良好的互動平臺。
對于我國設立“人民警察節”的具體日期,筆者認為可以參照國際流行的做法定為每年的3月14日,也可以在廣泛征求社會各階層意見的基礎上,選出一個符合我國國情的“人民警察日”。比如說可以考慮《人民警察法》的生效日期2月28日為節日,我國的臺灣地區就是采取的這種做法;也可以考慮我國公安部的正式辦公日期7月6日或者成立的日期11月1日為節日。還有一個可能會被國民廣泛接受的日期就是“110”,即每年的1月10日,選擇這個日子最為簡潔也最容易被國民記住。
筆者認為,選擇“人民警察節”的最恰當的日期莫過于以前不久全國人民為我八位犧牲的維和民警送行的日子1月20日為最佳。2009年1月20日,胡錦濤率領中共中央政治局九常委集體為我在海底罹難的八位維和民警送行,全國各族人民也都以不同的形式進行了悼念活動,在海內外引發了強烈反響。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是警察的神圣職責。中國作為世界上負責任的大國,向貧窮國家和地區派出高素質的維和警隊是主動履行大國責任的重要體現。在這八位罹難的維和民警中,既有公安部的高級警官,也有來自基層的一線民警,他們都是我國警隊的優秀代表。八位罹難維和民警不僅為中國的維和事業做出了重要貢獻,同樣也為人類的共同繁榮與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他們不僅是中國警隊的驕傲也是世界警察隊伍的驕傲。因此,他們是用生命為中國警察譜寫了一曲不朽的中國警察贊歌,他們的精神已經形成了一股巨大的“警魂”。因此,筆者認為,以每年的1月20日為我國的“人民警察節”不僅可以紀念逝去的八位維和戰友,同樣也會唱響時代對人民警察隊伍的主旋律,無疑更具代表性。
關于警察節的建議與成立國家移民局的建議,都是我與國家移民管理局珠海出入境邊檢總站毛豫揚先生一起討論、提出的。邊檢干部毛豫揚是這方面的專家,我作為全國人大代表提出,很榮幸。
2009年3月我在全國兩會再次呼吁:中國建立國家移民局已時機成熟,終于2018年4月3日國家移民管理局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