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我在思考一個問題:如果湖北每個縣區都有公共衛生安全特派員……
針對荊門市統計上報2月19日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為“-107”問題,湖北省紀委監委進行了調查核實。經查,荊門市相關部門和人員在工作中,把握政策不準、履職盡責不力、審核把關不嚴。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荊門市委書記張愛國、市政府市長孫兵予以誡勉;對其他有關人員分別予以相應處分。
早在2月9日,針對深夜轉運病人,服務不到位,武漢市副市長、武昌區、洪山區區長被中央指導組約談。
26日,網上最熱的問題就是,監獄刑滿釋放人員,在武漢封城、插翅難飛的情況下,怎么到了1174公里的北京家中?
更可怕的是,“送人回家”這樣的“好人好事”,最近1個多月湖北監獄已經做了好幾次。
而且,湖北監獄方面很坦然地說:制度規定就是這樣,我們不能扣留。
唉!被封城一個多月的武漢人用“腳”都想得出來:監獄的刑滿釋放人員中的非武漢人,出了監獄,就是“滯留武漢的外地人”,那是絕對不能出城的。
為什么一個法治部門的人員不懂這些老百姓都知道的常識呢?難怪要享受雙重調查的“待遇”了——省里的調查組與司法部的調查組。
從以上兩個案例可知,我們的干部在“邊學邊干”,有的學會了,就認認真真地去落實,干的還不錯。有的沒有學會,糊里糊涂地干,就出差錯了,誤國誤民誤自己。
確實,我們不能等大家都學會了再干,因為時間不等人,病毒不等人。
有什么辦法可以快速解決這個問題呢?
答案是有。
給湖北的每個區縣派駐公共衛生安全特派員,每個地級市組成一個相對獨立的小組,直接聽令于位于武漢的中央指導組。
有以下幾個理由:
一是模仿各省派出醫療隊的做法。
我1月27日就提出了《關于一個省市區醫療隊人與物援助湖北一個地級市的緊急建議》(湖北省政協APP社情民意信息目錄為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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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在湖北的外省、軍隊醫療隊人數達到38000人。
湖北每一個縣區都有外省的醫療隊在救治病人。昨天,中央指導組提出,如果縣里的條件不夠,就集中到地級市所在地救治。
面對湖北從上到下不太了解疫情、不知道病毒厲害的干部隊伍來說,短時間內要把他們訓練成為“公共衛生安全專家”,這太難了。“臣妾做不到”。
有一條捷徑,就是從各省市區抽調300名左右的副處以上的各地公共衛生安全專家,進入湖北每一個縣區,直接指導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盡快進入戰時管理模式。
有的干部還是用平時的思維模式考慮問題。現在可是戰時管理模式。
湖北監獄系統就是一個典型。有兩大問題,監獄出現數量不少的確診病例,特別是女子監獄。用警車“禮送”刑滿釋放人員回家。有誰敢攔?
之所以造成這個問題,就是監獄系統的平時模式,沒有及時轉換為戰時管理模式。從而犯了低級錯誤。
如果一開始湖北監獄系統就入駐一位公共衛生安全特派員,就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進入戰時管理模式,從而避免這些難以挽回的損失。
三是人員是建立公共衛生安全應急管理體系的重要部分。
2月14日下午,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
他強調,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一項重大任務。既要立足當前,科學精準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更要放眼長遠,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針對這次疫情暴露出來的短板和不足,抓緊補短板、堵漏洞、強弱項,該堅持的堅持,該完善的完善,該建立的建立,該落實的落實,完善重大疫情防控體制機制,健全國家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
建立公共衛生安全應急管理體系,涉及到人財物三大方面,在武漢、成都、廣州、上海、北京、長春等節點城市,設立大規模的倉庫,醫療中心,以及一只高水平的公共衛生安全管理隊伍。黃奇帆先生建議,十四五規劃投入2000-3000億建立公共衛生安全體系,辦一所高水平的公共衛生安全大學,這些都是好建議。
我的建議是,這一批公共衛生安全專家,平時分散在各省市區,有事時集中使用。
北京統計局就是這樣,從2003年起,市區所有統計執法人員,一年集中到一個區,搞拉網式統計執法大檢查,每個區挨著來。效果極好。2003年我任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參加國家統計局的培訓班,與當時的北京市統計局崔局長認識。了解這個情況。
四是提高疾控中心的權力。
27日上午10:00,廣州醫科大學舉辦疫情防控專場新聞通氣會。
鐘南山院士說,12月中下旬,新冠肺炎已經出現了人傳人,沒有得到地方政府的了解、也沒有得到重視。當時情況報告了地方CDC(疾控中心)、國家CDC,CDC的地位太低了,只是衛健委領導下的技術部門。專家組非常明確地提出已經有人傳人,CDC只是技術部門,只能向上報告,地方政府決定是地方政府的事。CDC要有一定行政權。
因此,賦予疾控人員特殊的權力,作為特派員進入所有省市區的區縣工作一段時間,是沒有障礙的。
最后,我們推演一下:
1月23日,封城、封小區、封超市(只團購)、派出特派員,那結果會怎么樣?
即使現在給湖北各縣區派特派員還來得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