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爭執中被砸傷后死亡 檢方抗訴后被告加刑5年
2018-01-21 10:22:47
來源:和訊網

近期,湖北陽新縣檢察院提請抗訴的石某故意傷害一案,經原審陽新縣人民法院重審,被依法改判。
2014年8月,被害人李某在湖北省陽新縣白沙鎮石祥路東昇小區與原審被告人石某發生爭執,石某因氣憤撿起一塊水泥磚頭朝李某頭部砸去,將李某右側臉部及頭部砸傷。經法醫鑒定,李某損傷程度為重傷一級。案發后,石某賠償被害人李某醫藥費10萬元。2015年7月,陽新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石某有期徒刑7年。
2015年11月4日,被害人李某因嚴重腦顱外傷并發墜積性肺炎死亡。同年11月23日,被害人李某親屬來陽新縣檢察院申訴,認為一審法院對石某量刑過輕,要求抗訴。經該院立案復查后認為,武漢大學醫學院法醫司法鑒定所的鑒定能夠證實李某的死亡與腦顱外傷存在直接因果關系,李某生前雖存在一定的疾病基礎,但與其死亡后果之間不存在直接因果關系。
2015年12月17日,該院依法向黃石市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黃石市人民檢察院抗訴后,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撤銷原審判決,發回重申。2016年9月,原審陽新縣人民法院改判原審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