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了
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
最低工資標準情況
(截至2025年4月1日)
數據顯示
目前有21個省份
第一檔月最低工資標準
在2100元及以上
有8個省份
第一檔月最低工資標準
達到或超過2300元
今年以來,已有多個省份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2025年3月1日起,廣東調整提高該省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此次調整仍保持四類標準,其中廣州、深圳執行一類標準,廣州市調整為2500元/月,深圳市調整為2520元/月,兩市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為23.7元/小時。
4月1日起,福建省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本次調整后保留四個檔,月最低工資標準分別為2265元、2195元、2045元、1895元,平均值為2100元。各檔平均值年均增幅4.03%。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參照月最低工資標準也相應保留四個檔,分別為23.5元、23元、21.5元、20元。各檔平均值年均增幅4.1%。
2月1日起,貴州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將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一類2130元、二類1980元、三類1890元。同時,相應提高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依次為一類22.4元、二類20.8元、三類19.8元。
四川、重慶、新疆、山西也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于2025年1月1日起執行。
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則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