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經AI快訊,2024年11月5日,深交所關于對裴道兵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的決定。
當事人:
裴道兵,湖北三峽旅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對手方及業績補償承諾人。
經查明,裴道兵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2019年8月,湖北三峽旅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峽旅游)通過發行股份方式向裴道兵及湖北三峽九鳳谷旅游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鳳谷或目標公司)其他股東購買其持有的九鳳谷100%股權,交易價格為9,079.81萬元。裴道兵與三峽旅游簽署《盈利預測補償協議》及《盈利預測補償協議之補充協議》,裴道兵承諾九鳳谷2019年、2021年、2022年分別實現的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凈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和募集配套資金投入對目標公司的凈利潤所產生的影響額后金額(以下簡稱凈利潤)分別不低于800萬元、950萬元、1,150萬元;若九鳳谷在承諾期間內任一會計年度截至當期期末累計實現凈利潤小于承諾凈利潤,則裴道兵應對差額按約定向三峽旅游逐年進行補償,補償方式為優先以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進行補償,股份不足以補償時,以現金進行補償。
根據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專項審核報告,九鳳谷2019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分別實現凈利潤831.1萬元、-40.07萬元、-477.94萬元。根據三峽旅游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關于九鳳谷2022年度業績承諾實現情況及業績補償方案的公告》,裴道兵應按約定補償三峽旅游的股份數量為9,597,292股。截至目前,裴道兵未按照公開披露的信息充分履行業績補償承諾,未補償股份數量為6,039,571股。
裴道兵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4條、第7.7.6條第一款的規定。
鑒于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依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3.2.3條的規定,經本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本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
對裴道兵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對于裴道兵上述違規行為及本所給予的處分,本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
2024年1至6月份,三峽旅游的營業收入構成為:旅行社業務占比32.93%,水路旅游客運占比24.78%,旅客出行服務占比23.47%,商貿物流占比19.74%,車輛延伸服務占比9.86%,旅游港口服務占比7.44%。
三峽旅游的董事長是王精復,男,52歲,學歷背景為本科。
截至發稿,三峽旅游市值為3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