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蘄春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罰款70萬元
2024-09-20 10:35:29
來源:金融界

2024年9月19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黃岡監管分局發布了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黃岡金監罰決字〔2024〕12號),湖北蘄春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貸款資金回流至借款人;非信貸資產五級分類不準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黃岡監管分局對湖北蘄春農村商業銀行作出罰款7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