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慶小長假就要到啦
逛吃逛吃模式即將開啟
稅務君提醒大家
消費別忘了開票
開票別忘記“抽獎”!
“有獎發票”來了!
近日,湖北省稅務局發布《湖北省“消費湖北·錦鯉是你”有獎發票活動方案》,明確支持住宿、餐飲、零售、文旅、體育等領域消費,助力全省消費加快回補和潛力釋放,現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消費湖北 ·錦鯉是你”有獎發票活動。
即日起,您在湖北省內包括住宿、餐飲、零售、文旅、體育等領域消費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票,均可通過互聯網參加一次即時開獎和一次定期開獎。
最高獎金有10萬元!!!
小編幫您劃重點!!
普及下有獎發票的注意事項~
湖北省住宿、餐飲、零售、文旅、體育等行業經營者從2022年4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開具的,并經過驗證的普通發票。
注意!下列普通發票不能參加開獎哦!
(一)紅字普通發票;
(二)代開的普通發票;
(三)票面有“收購”字樣的普通發票;
(四)開獎時已作廢的普通發票;
(五)自開票之日起超過6個月的發票;
(六)受票方為單位的發票和非正常戶開具的普通發票不參與二次開獎。
開獎規則
有獎發票活動期間有兩次開獎:
1.第一次為即時開獎。購買方取得普通發票后,通過湖北省稅務局官方微信公眾號、支付寶APP進入有獎發票管理系統,參與發票查驗和即時開獎。第一次開獎的中獎獎金通過電子支付方式(微信或支付寶)即時給付中獎者。
2.第二次為定期開獎,開獎周期為一個月。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普通發票進入二次待開獎普通發票庫,參與定期開獎:
(1)參與第一次開獎的;
(2)購買方為個人的;
(3)經過系統校驗后的;
(4)在有獎發票管理系統中進行實名制注冊。
開獎流程
第一次開獎依次為:采集信息(發票代碼、發票號碼、日期、金額)、查驗真偽、發票清分(剔除不符合條件的發票)、開獎及兌獎(電子支付方式)等4個步驟。第一次開獎后系統提示納稅人自愿選擇實名制注冊參與第二次開。
第二次開獎依次為:發票校驗(剔除不符合條件的發票)、開獎、兌獎等3個步驟。
獎項設置
1.第一次開獎:中獎獎金分為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五檔。
2.第二次開獎:中獎獎金分為5萬元、10萬元兩檔。
購買方取得普通發票后,通過湖北稅務官方微信號、支付寶APP進入有獎發票管理系統,參與發票查驗和即時開獎。第一次開獎的中獎獎金通過電子支付方式(支付寶或微信)即時給付中獎者。
發票搖獎流程(微信端)
1.關注“湖北稅務訂閱號”或“湖北稅務”微信公眾號。
2.服務菜單—微辦稅—發票搖獎。
3.進入發票搖獎頁面。
4.點擊搖獎頁面“掃一掃”,掃描發票左上角二維碼,然后輸入驗證碼,點擊參與搖獎即可。
5.根據中獎提示,選擇下一步操作,如提示中獎,點擊兌獎即可,稍后1—5分鐘左右在微信錢包查看獎金到賬情況。
發票搖獎流程(支付寶端)
在支付寶里搜索點擊“發票管家”—選擇“發票搖獎”—掃碼或輸入發票信息參與即時開獎。上述系統會立刻告知您這張發票是否中獎,獎金也會即時充入您的微信零錢或支付寶余額賬戶。
參與第二次定期開獎的小伙伴
記得關注開獎結果哦!
1.第二次開獎的中獎者應在開獎結果公布之日起30日內到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稅務局兌獎,逾期未兌獎視為放棄。中獎獎金以銀行轉賬方式給付。
2.第二次開獎兌獎時,中獎者應提供身份證明、有獎發票系統采集的手機號碼、中獎發票,供稅務機關核對。中獎發票為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應提供中獎發票的發票聯原件;中獎發票為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應提供中獎發票版式文件的打印件。由中獎者簽字確認后,中獎者身份證明復印件、中獎發票的發票聯復印件或版式文件的打印件,留存開獎的稅務機關備查。
3.兌獎者領取第二次開獎中獎獎金時,應按現行稅收法律法規繳納個人所得稅。
4.因玷污損壞等原因不能正確識別的普通發票不予第二次兌獎。
5.兌獎者應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對其提供資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供合法的書面委托材料和受托人身份證明。
6.開獎結果公布。除稅務機關現場公布中獎結果外,購買方還可以通過湖北省稅務局官網查詢第二次開獎結果。
心動了嗎?
快快來參與吧!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武漢市稅務局貨物和勞務稅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