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知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犯法,但為了賺錢仍然鋌而走險。記者20日從孝感市檢察院獲悉,安陸檢察院9月12日以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批準逮捕了安陸某商業銀行職員張某。
張某今年24歲,出生在安陸市孛畈鎮一普通農民家庭,大學畢業后通過考試進入安陸市某商業銀行工作。然而,張某沒有好好珍惜來之不易的工作崗位,很快在金錢面前迷失了方向。
工作中,張某加了十來個工作QQ群,通過聊天互動,QQ群里的人都知道張某在銀行工作。于是,有人向他拋來橄欖枝。從今年1月開始,先后有6個人通過QQ主動與張某取得聯系,請他提供各銀行儲戶的信息,包括儲戶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銀行卡號、余額、預留電話號碼等五項內容,并約定每提供一條,付給張某120—180元不等的報酬。
面對誘惑,張某心動了,他聯系上湖北省通山縣某銀行任柜員的大學同學陳某和遼寧省盤錦市某銀行的董某,請二人幫忙,并承諾查詢成功一條按20元、30元、50元不等的標準付給報酬。
三人一拍即合,開始伙同作案。張某在網上將需要查詢人員的身份證號碼發送給陳某、董某,陳某、董某則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偷偷查詢。一旦查詢成功后,陳某、董某就將查詢結果拍成照片通過QQ發給張某,由張某反饋給需要銀行儲戶信息的人,獲取酬金。
警方初步查明,到案發為止,張某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從中非法獲利19萬余元。張某通過作案用的兩個支付寶付給陳某查詢的報酬共計48560元,按每條上限50元計算,可證實張某與陳某合伙作案,至少成功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971條(因董某目前仍在逃,張某與董某發生交易的信息條數尚待查證)。
據了解,今年8月9日,湖北省公安廳網絡安全保衛總隊根據公安部提供的線索,指定安陸警方偵辦張某涉嫌犯罪一案。安陸警方于8月9日當天就立案進行偵查,并于8月10日將張某抓獲(陳某亦被通山警方刑拘)。張某落網后,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