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潛江新聞網截屏
2016年6月27日上午,潛江市部分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在未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并獲得許可的情況下,非法采取利用微信群傳播請愿書,擅自上街游行,聚集請愿等方式,要求政府停止引進奧古斯特項目,擾亂社會公共秩序,造成了很壞的社會影響。
近日,潛江市紀委監察局對“6.27”事件中,黨員干部、公職人員參與組建微信群傳播游行消息、利用微信群傳播“潛江市民請愿書”、擅自上街游行等違反政治紀律行為嚴肅查處,給予黨政紀處分9人,誡勉談話5人,批評教育40人。現通報如下。
一、處置情況
(一)轉發請愿書人員
1、周紅梅,女,中共黨員、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工會主任。2016年6月26日上午8時20分許,周紅梅先后在6個微信群轉發“潛江市民請愿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劉明,男,中共黨員,湖北廣電網絡潛江分公司竹根灘經營部副經理。2016年6月25日晚,劉明先后加入5個“農藥廠抵制”微信群,并先后在3個微信群轉發“潛江市民請愿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廖曉琴,女,中共黨員,中石油潛江片區銀源加油站經理。2016年6月26日晚,廖曉琴先后在不同的微信群4次轉發“潛江市民請愿書”,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胡玉美,女,潛江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婦保科主任。2016年6月26日7時許,胡美玉先后在4個微信群轉發“潛江市民請愿書”,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5、李莉,女,潛江市曹禺中學教師。2016年6月26日9時至13時,李莉先后在4個微信群轉發“潛江市民請愿書”、給市委的一封信及相關視頻,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6、鄭雨晴,女,潛江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護士。2016年6月26日早上8時50分許,鄭雨睛先后在3個微信群轉發“潛江市民請愿書”,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7、李艷,女,潛江市規劃執法監察支隊泰豐規劃執法監察大隊工作人員。2016年6月26日8時30分許,李艷在1個微信群轉發“潛江市民請愿書”;6月27日游行當天,李艷還在某微信群發表煽動參與游行的言論,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周紅梅、劉明、廖曉琴、胡玉美、李莉、鄭雨晴等6人多次轉發煽動舉行非法游行、集會活動的市民請愿書;李艷轉發煽動舉行非法游行、集會活動的市民請愿書,且公開發表煽動性言論,均構成違反政治紀律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