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開出全州首張反家暴人身保護令
2018-01-21 10:53:03
來源:恩施新聞網

5月9日,恩施市人民法院發出人身保護令:禁止王某對韓某及婚生女王某涵實施辱罵、威脅、毆打等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其騷擾、跟蹤韓某、王某涵,禁止其進入韓某的住所。
這是我市自今年3月《反家庭暴力法》實施以來發出的首張人身保護令,也是全州首張人身保護令。
韓某于1985年與王某組建家庭,婚后育有女兒王某涵?;楹?,王某因瑣事經常對韓某和女兒施暴。韓某為此向婦女聯合會、派出所和工作單位求助過,這些部門多次組織雙方調解,王某也保證不對妻女使用暴力,但一再食言。韓某不堪忍受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與王某離婚,同時提交人身保護令申請書,請求法院保護自己和女兒的人身安全。
市法院民一庭的承辦法官接到申請后立即通知王某到庭查明情況,以核實韓某所交證據的真實性。經詢問質證,王某認可了相關證據的真實性,承認了多次毆打韓某和女兒的事實。
結合韓某提交的證據和王某的自述,法院認為如不采取人身保護措施,王某有繼續傷害韓某、王某涵的可能,韓某的申請符合我國《反家庭暴力法》第27條的規定,應準予韓某之申請。于是法院及時作出民事裁定書,發出人身保護令。
裁定作出后,恩施市法院立即向雙方當事人及其居住地居委會、派出所和工作單位送達,請相關部門協助執行保護令內容,并告誡王某須嚴格按照保護令的要求履行法定義務,不得違反前述禁令,否則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