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擅自變賣法院查封財產 被判有期徒刑1年
2018-01-21 10:37:56
來源:楚天快報

男子馬某未經許可,擅自將法院依法查封的貨物予以處置變賣,被刑事追責。昨悉,襄州區法院以非法處置查封的財產罪,判處馬某有期徒刑1年。
2014年9月,家住襄州區的郝某和馬某因合伙經營產生糾紛,郝某將馬某訴至法院。審理期間,經郝某申請財產保全,法院依法查封了馬某生產的21萬塊琉璃瓦。同年10月,法院主持調解,馬某與郝某達成一致意見,雙方同意解除合伙協議及承包協議,馬某支付郝某75萬元,于同年12月30日前分3次付清。
民事調解書生效后,馬某遲遲不履行分期還款義務,郝某于2015年2月向襄州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015年6月,法院執行人員欲依法處置被查封的21萬塊琉璃瓦。然而,執行人員到達現場發現,此前查封在此的21萬塊琉璃瓦已不翼而飛。
收集證據顯示,2014年11月,法院查封的21萬塊琉璃瓦,被馬某私自變賣,且所得價款也未用于償還對郝某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