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陽男子阿明(化名)發現好友手機在某交易平臺小額轉賬無需密碼,他借用好友手機先后分192次,以每次轉款200元以內的數額,偷轉朋友3萬多元至自己賬戶消費。
9月20日,記者從當陽市人民法院獲悉,法院以盜竊罪判處阿明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8000元。
借朋友手機打電話意外發現“生財之道”
22歲的阿明家住當陽,無固定工作,平日里愛擺弄手機。小章(化名)與阿明是昔日同學,平日也經常在一起玩。
今年4月的一天,小章和阿明相約前往一農家樂游玩。小章興致不錯,準備在廚房自己動手炒菜,讓好友嘗嘗自己的手藝。阿明和其他朋友則在餐桌前把玩手機。因為近一個月沒有充值,阿明收到了手機余額不足的短信。他來到廚房,希望借小章的手機打電話,小章隨手將電話遞給了阿明。
阿明撥打完電話,意外發現小章的手機上裝有第三方交易平臺APP。他嘗試著點開APP,在服務欄中,一個“轉賬”鍵讓他眼睛一亮,小章的平臺賬戶居然與銀行卡賬戶綁定。
在網絡購物和轉賬時,賬戶所有人一般都會設置密碼。阿明嘗試利用該APP將小章賬戶上的100元錢款轉入自己的賬戶,發現根本不需要密碼,且沒有短信提示。轉款成功后,他將APP內的轉款記錄刪除,接著若無其事的將手機還給了小章。
第一次轉款后,阿明暗地里觀察小章的反應。經常網絡購物消費的小章,在那段時間卻沒有使用APP,對自己錢款異常毫不知情。阿明同時了解到,該APP在200元以內可以設置免密碼服務,正因如此,自己偷用小章的手機轉賬無需密碼。
在接下來的數十天內,阿明先后以手機沒電、手機欠費、信號不好等理由,借小章手機使用,不斷以100元、200元的額度向自己的賬戶轉款。他發現,小章的賬戶一直有錢能用于轉款。
手機成朋友“提款機”機主網購發現端倪
今年5月中旬,小章在家中準備網絡購物,當他準備下單時,卻被系統提醒賬戶余額不足。
小章事后向警方介紹,其第三方交易平臺賬戶與銀行卡賬戶綁定,也就是說,只要銀行卡上有錢,網絡購物就不存在缺錢的情況。在此次網購前,他并沒有其他消費,銀行卡上應該有數萬元存款。
發現余額不足后,小章及家人察覺到異常,趕緊通過銀行和APP客服調看近一個月的賬戶明細。他們吃驚地發現,在一個月內,該賬戶先后192次向一個陌生賬戶轉款,每次轉款都是100元、200元不等,累計被轉出36800元。手機并未中病毒,自己也未對賬戶操作,錢款緣何不翼而飛?當天下午,小章和家人向警方報警。
民警經調查確認,這3萬多元全部轉入了阿明的賬戶,阿明又將這些錢款從賬戶上取出或轉走。阿明很快被警方依法逮捕。
被抓獲后,阿明立刻交代了自己作案過程。他向警方交代,第一次轉款成功后,膽子越來越大。最多一次,曾一天分七八次偷轉出1000多元。由于偷轉款次數太多,他自己都不清楚究竟轉了多少金額。
每次轉款成功后,阿明便將這些款項用于自己買衣服、玩游戲、償還賬務,甚至趕人情。他交代,4月下旬,因為朋友結婚,而自己手頭緊張,就趁機偷用小章手機轉出1000多元。之后,通過網絡APP,將這筆錢轉到自己的銀行卡內提現,用于趕人情。
沉迷非法博彩成誘因切記手機賬戶安全
記者了解到,阿明被警方抓獲后,其家人主動找到小章,并積極償還了錢款,同時得到了對方諒解。
當陽市人民法院在對此案審理時認為,阿明的犯罪過程雖然以網絡為媒介,其行為依舊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侵占了小章的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阿明此次系初犯,在被警方抓獲后,不僅對自己的行為如實供述,而且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具有坦白情節,可對其從輕處罰并適用緩刑。法院最終以盜竊罪判處阿明有期徒刑1年10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8000元。
阿明和小章在事發前友情頗深,小章曾對其照顧有加。兩人之前也沒有任何債務瓜葛,阿明曾向小章借錢,也都主動進行了償還。是什么原因讓阿明對朋友的錢財起了賊心呢?
阿明交代,事發前,他與家人發生矛盾,無心向家人索要日常開銷,而自己又迷上了非法網絡博彩游戲欠下不少債務,一直苦于無處“撈錢”。他偷轉來的錢款,大部分用于該非法博彩游戲。
法院工作人員表示,手機APP綁定銀行卡,不僅支付快捷,而且應用范圍廣。本案中,小章的賬戶不僅是小額無密碼服務,而且其銀行賬戶也未開通短信服務。因此,在網絡賬戶、銀行賬戶異常時,受害人都不能第一時間有所察覺。市民在使用錢款賬戶時,一定要多留一個心眼,盡量做到安全保密。個人手機也不要輕易外借,避免相關信息外泄和賬戶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