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日下午5時50分許,家住伍家崗區依江苑、53歲的徐女士在回家途中,不慎被刮斷的樹干砸昏并壓在樹下。經診斷,徐女士頸椎骨折、脫椎,頸髓損傷導致胸部以下高位截癱,目前仍未脫離生命危險。
28日下午,記者接報料后來到位于夷陵大道394號附近的事發處看到,環衛工正在清理斷枝殘葉。目擊者羅先生說:“當時狂風暴雨電閃雷鳴,我看到一名女士沒有打傘,冒雨在門前的人行道跑,而路上的大樹主干突然從中斷裂,并被風吹得迎面砸向了她,將她壓在下面。”羅先生趕緊撥打了119求助,而附近許多目擊者也紛紛撥打110和120。
記者了解到,事發后,該處瑞祥門窗的老板賀青松和另一名男子冒著大雨和電閃雷鳴出去抬樹救人。39歲的賀青松告訴記者,他聽見有人喊趕忙去看,結果看到樹干壓著一個人,撥打120后就沖出去救人,“還有一個做工的師傅也沖出去救人。當時她仰躺在地上昏迷不醒,我們倆就抬樹救人,后把她抬到樓道里躲雨。救護車到來后把其接走了?!?/p>
隨后,記者來到三峽大學仁和醫院,受傷徐女士正在進行手術。徐女士女婿屈先生說,當天岳母是出外辦事直至晚上8時尚未回家,家人打電話詢問才知道進了醫院,“到醫院后岳母已在重癥監護室。”該院骨科主任韓慶斌表示,女士是頸椎骨折、脫椎,頸髓損傷導致胸部以下高位截癱,目前仍未脫離生命危險。
對于徐女士的不幸遭遇,湖北啟方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楊認為,根據《侵權責任法》規定,因林木折斷造成他人損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徐女士的家屬可向樹木的所有者或管理者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