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短暫同居引親子鑒定 “方桌審判”激發骨肉情
今日湖北網訊(記者 熊文勝 通訊員 朱孟哲)12月12日,記者在蘄春法院了解到:2016年8月9日,橫車法庭受理一起同居子女撫養糾紛案件。原告鄧某系出生后被人收養,成年后與收養家庭鬧翻的孤苦女孩,未婚。被告系在外務工多年的大齡青年陳某。2015年經人介紹兩人在網上見面認識,不久兩人相約在深圳見面并激發出愛情火花,短暫同居幾天又因性格不和分手。在陳某不知情且意料不到的情況下,幾天的同居生活致未婚女孩懷孕。鄧某在通過多方途徑無法挽回這段短暫愛情的情況下,不顧家人的勸阻,執著的生下了孩子并離開養父母家,也沒有通知親生父母,一個人帶著不足半歲的孩子到獅子鎮花園山區租住在一個好心人家里。
法庭在向被告送達訴訟文書后,被告堅決不認可孩子為其親生并出言詆毀原告。法庭通過被告父母等親屬多方做工作無果,被告最后堅決要求做親子鑒定。2016年11月20日鑒定結論顯示被告陳某為孩子的親生父親。法庭及時抓住機會進一步做雙方工作,通過溝通,雙方在無法走入婚姻殿堂的情況下,為讓孩子達成初步協議,先有女方撫養孩子到四歲,隨后孩子交由男方撫養成人。考慮到原告放帶著哺乳期孩子不方便,12月5日,法庭帶著被告方到獅子鎮原告租住地。進屋一看,承辦法官傻眼了,本來準備用于巡回審理的國徽、當事人標示牌根本沒有地方放置。原告帶孩子租住的房子很小,下面是房主家放置貨物的地方,只有一個不到一米長寬的小方桌和臨時搬來的幾把椅子。承辦法官因陋就簡,兩方當事人及親屬圍著小方桌開始了一場特殊的巡回審判。
被告母親在協議之后當場將撫養費以現金支付給原告,并抱著“鑒定出來”的孫女愛不釋手,并不停告訴在場所有人,孩子與他父親小時候長的很像。在場所有人都被這一刻的骨肉親情所感動。剛剛會笑的孩子似乎并不認生,在穿著威嚴法官制服的圈子里,也不時露出稚嫩的笑容。看到原告一個人撫養孩子的艱辛,幾位法官再進一步做被告方的工作,最后,被告母親承諾,在支付撫養費后,如果女方需要外出務工或其他任何原因無法撫養孩子,可以不按照協議到四歲才將孩子交給男方,隨時交接撫養權而不提任何條件。在促使雙方留下聯系方式及再三叮囑后,幾位法官離開了原告家。
一場親子鑒定鬧劇在法官細致入微的調解下轉化為骨肉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