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湖北網訊(記者 熊文勝 通訊員 凌家興 徐曉燕)5月11日6時許,湖北麻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值班民警接到110指揮中心電話指令,在106國道浮橋河橋頭,一輛紅色小型汽車撞倒一輛摩托車,導致摩托車司機受重傷后肇事逃逸。13日筆者獲悉,該局交警大隊民警通過比對車輛痕跡和大量視頻監控證據,經3小時的奮戰,案件成功告破。
接警后,麻城交警開發區中隊值班民警迅速趕往現場處警,到達事故現場后,處警民警迅速開展偵查破案工作:一是救治傷者,現場勘查。將傷者送往市人民醫院治療,同時根據現場道路環境,初步確定了肇事車輛可能逃跑的路線。二是積極查找目擊證人。民警第一時間在附近開展走訪調查,目擊證人趙某向民警提供了肇事車輛特征為紅色奇瑞牌小型汽車,號牌尾數是U**或者V**,向浮橋河水庫方向逃去。三是排查嫌疑車輛。及時與電子警察中隊開展協作,調取了該路段的監控視頻,排查可疑車輛;通過公安平臺查詢,讓目擊證人趙某辨認鄂J87***、鄂J8Z***、鄂J87***等車輛信息,趙先生均表示不是肇事車輛。9時30分,民警查詢到號牌為鄂J82***紅色奇瑞牌小型轎車,同目擊證人描述的相符。辦案民警迅速將事故路段視頻與該車比對,最終確認該車為肇事逃逸車輛。
經查,其車主為曹某(男,麻城市中館驛鎮人)。獲知線索后,辦案民警立即電話聯系曹某,要求見人見車。11時,曹某的父親將肇事車輛送到中隊,經辦案民警檢查該車輛有撞痕,且與摩托車接觸點吻合。
曹某的父親稱其兒子有急事去外地了,辦案民警立即讓其做工作讓曹某投案自首。
迫于壓力,14時20分,嫌疑人曹某來到中隊,隨后,辦案民警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拿出視頻資料給嫌疑人曹某看,并對其進行法律、政策攻心。最終,在辦案民警強大的政策宣傳和心理攻勢下,曹某如實交代了事故的經過。
經查,5月11日,嫌疑人曹某駕駛鄂J82***紅色奇瑞牌小型轎車從宋埠到麻城,6時45分行駛至浮橋河橋頭時,因車速過快將黃某駕駛的摩托車撞倒,造成摩托車駕駛人黃某受重傷的交通事故。曹某因害怕承擔事故責任,駕車逃逸。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