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日凌晨,市水產局漁業監察支隊、鐘祥市水產局漁政站聯合采取行動,在漢江鐘祥段逮住一電捕魚者,收繳橡皮艇一艘、電瓶4個及非法捕獲的漢江魚3公斤。
今年3月1日至6月3日為全市“一江十二庫”禁漁期,也就是這期間,禁漁區不準任何形式的捕撈,其目的是為讓“魚媽媽”順利產下“魚寶寶”。但一些法律意識淡薄者視禁漁期為兒戲,下到禁漁區電捕魚。荊門晚報曾對禁漁期禁漁區有人電捕魚進行關注,市水產局聯合市公安局采取行動,于4月18日出重拳整治漳河水庫電捕魚等不法活動,次日凌晨在漳河水庫抓獲一電捕魚者,收繳條劃子、電瓶、電捕魚器等。此案先由漳河漁政站依據漁業法相關規定立行政案件,隨即移送市公安局治安支隊行動大隊以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偵辦。民警深入調查,固定證據,傳喚當事人,最終對該電捕魚者立刑案。
緊接著,漁政部門加大查處電捕魚不法活動力度,先后又在漳河水庫等水域查獲3起電捕魚行為,并均移交警方以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查辦。
漁政執法人員嚴打禁漁區電捕魚不法活動期間,市水產局漁業監察支隊長劉菊接到漢江荊門段有人電捕魚的舉報。漢江可是我市重要的漁業資源區域,被納入禁漁區。
據了解,漢江荊門段包括鐘祥、沙洋段,兩段總長217公里,其中鐘祥段144公里、沙洋段73公里。針對漢江有人電捕魚的舉報,市漁業監察支隊長劉菊將情況向市水產局局長魯方學專題匯報,并在市水產局統一部署下,展開清理整頓漢江非法捕撈活動。
13日晚,市漁業監察支隊、鐘祥漁政站聯合組成的執法專班深入漢江水域,搜索非法捕撈者。
14日凌晨1時40分,執法人員在漢江鐘祥段水域發現一電捕魚者,劉菊指揮兩組執法人員從水面、岸上對電捕魚者實施夾擊,最終抓獲該電捕魚者(如圖),當場查獲一艘橡皮艇、4個電瓶等非法捕撈工具,另外查獲3公斤漢江魚。
據電捕魚者交代,他姓劉,今年29歲,鐘祥石牌人,居住在漢江附近,自己的捕撈工具是從網上購得。13日深夜,劉某用三輪摩托車將電捕魚工具及橡皮艇運到漢江邊,下水捕撈,不想被夜巡執法人員逮住。
因劉某禁漁期到禁漁區電捕魚,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鐘祥漁政站執法大隊對劉某立行政案件后移交當地警方查辦。
劉菊奉勸那些心存僥者,切不可以身試法,一旦被查獲,堅決依法嚴肅查處,絕不手軟。(記者王清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