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設垃圾處理場,對城鎮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本是保護環境、利國利民的好事,但安陸市城區垃圾處理場在滲濾液處理設施生化池底部私設暗管,繞過環保部門的在線監控設施,違法將未經處理的廢水向外排放。記者4日從安陸警方獲悉,該市首例違法排污案已偵辦完畢,垃圾處理場現場負責人已被依法拘留。
日前,孝感市環保局向警方移送了一起違法排污案。據孝感市環保局向警方提供的文書稱,今年3月18日,孝感市環保局環境監測支隊的執法人員對安陸市城區垃圾處理場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雖有馬達轟鳴,但卻見不到處理過的污水正常排出到滲濾液處理設施內。這一異常情況引起了執法人員的警惕,執法人員懷疑垃圾處理場私設了排污暗管違法排放未經處理的垃圾滲濾液。記者了解到,垃圾滲濾液是指來源于垃圾填埋場中垃圾本身含有的水分、進入填埋場的雨雪水及其他水分,扣除垃圾、覆土層的飽和持水量,并經歷垃圾層和覆土層而形成的一種高濃度的有機廢水。垃圾滲濾液必須經過處理降低有害成份后才能進行排放。
經過現場檢查,執法人員在滲濾液處理設施生化池底部發現了一條私設的暗管。這條暗管繞過廢水總排口中的環保在線監控設施,直接將生化池的廢水通過巴歇爾槽底部的外排口排放。經孝感市環境監測站對從暗管偷排的污水進行取樣檢測,結果顯示采樣廢水的COD(化學需氧量)濃度為3510mg/L、氨氮361.25mg/L、總磷6.1mg/L、PH為7.71。其中COD超標34倍、氨氮超標23倍、總磷超標3倍。
不久前,孝感市環保局依法對其進行了行政處罰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安陸市公安局治安大隊克服民警缺乏環保專業知識、沒有先例可循、垃圾處理場環境惡劣等困難,抽調精干警力組成專案組,本著對人民負責的態度,認真偵辦此案。據辦案民警介紹,私設的暗管繞過廢水總排口的環保在線監控設施后,最終通過管道排放流入府河。但垃圾處理場負責人認為辦案民警不懂垃圾處理流程、也不懂環保業務,居然“忽悠”民警稱私埋的暗管不是排污管而是取水管。為了啃下這塊“硬骨頭”,安陸民警多次前往孝感市環保局虛心求教、認真學習。在大量的證據面前,垃圾處理場現場負責人王某某不得不承認在去年8月間利用設備改造的機會,私自加裝暗管的違法事實。安陸警方同時查明,改造期間,垃圾處理場曾在夜間用暗管向外排放未經處理的污水至少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