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舉報假牌、假證、肇事逃逸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一經查實,每起可獲得300元獎勵。昨天,武漢市公安交管部門發布公告,鼓勵和發動市民參與交通管理,及時消除交通安全隱患,從今年8月15日,武漢交警將針對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及部分違法行為開展舉報有獎。武漢交警在此呼吁廣大市民積極參與。
舉報同一車輛有多項違法
獎勵可累計
公告中稱,在全市范圍內舉報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每起獎勵300元;另外在七個中心城區和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東湖風景區內,舉報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或者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行為的,每起獎勵300元;舉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或駕駛證被吊銷的人駕駛機動車行為的,每起獎勵300元;舉報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行駛中壓越分道實線或導流線、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緩慢行駛時從前方車輛兩側穿插或者超越行駛等行為的,每起獎勵20元。
交警表示,舉報上述違法行為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對舉報人予以獎勵。舉報人舉報同一機動車或駕駛人同時存在符合獎勵情形的多項交通違法行為的,可按照上述標準逐項予以獎勵。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舉報人身份和舉報內容嚴格保密。
取證資料
應在24小時內上傳
交警表示,舉報人通過舉報平臺提供的照片或視頻資料,應能清晰顯示違法車輛類型、車牌號碼、外觀特征、違法行為、違法地點、違法日期、時間等信息,并如實填寫登記舉報人真實姓名、身份證件、住址和聯系電話等資料。舉報取證資料應該在違法取證24小時內進行上傳。
舉報人不得采取違法行為或危險方法抓拍收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證據。舉報人應當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進行舉報,不得故意虛構事實或者惡意舉報。對借舉報之名騙取獎勵、敲詐被舉報人,或影響公安交警部門公正執法的,將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舉報無效,不予獎勵:錄像資料不清晰,不能準確反映機動車車型、號牌、外觀等特征和違法時間、地點、事實等情況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已破獲道路交通肇事致人傷亡逃逸案件的;違法行為已被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或查處的;舉報的行為經查證不屬實的;其他不予獎勵的情形。
微信、支付寶均可支付獎勵
1、對確認有效的舉報交管局統一進行獎勵。每月從舉報平臺中核查全市舉報已采用的信息,核實后,通過微信、支付寶支付,或者輔助以現金支付舉報人。
2、對多人舉報的同一違法行為,按舉報登記時間順序,獎勵最先舉報人,不實行多頭獎勵;對多人同時舉報同一交通違法行為的,視為一次舉報,獎金由第一實名舉報人領取。
3、舉報人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含節假日)內,憑提供違法信息時已登記的能證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到指定地點或通過支付寶、微信方式領取獎金。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可通過多種方式舉報
市民可于發現違法行為之時起24小時內,通過以下方式舉報:
1、網上舉報(視頻):可登陸武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方網站(www.whjg.gov.cn),通過交通違法舉報平臺(8月15日上線)進行舉報。
2、移動端舉報(圖片):可在武漢交警微信公眾號、支付寶服務窗、“武漢交警”客戶端、“易行江城”客戶端等移動端,按照固定的格式和要求進行舉報。
3、舉報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可以通過電話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