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愛國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車卻取不回。
截至昨天上午,40歲的吳愛國第三次從監利來到武漢,希望能夠從漢陽區四新南路百事特酷車服務連鎖總部拿回愛車。他有車輛的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可是,面對這一要求,該店員工也只能無奈地搖搖頭:“車輛并不是您送來的,如果讓您提走,送修人可能會和我們發生糾紛。”
7月23日下午2點30分,一名丁姓男子在監利找到吳愛國,以1800元的價格要求吳愛國將其送到湖南省張家界市。因為和丁姓男子有一面之緣,吳愛國同意,并于當天晚上9點將丁姓男子送到張家界。
天色很晚,丁姓男子建議吳愛國在他親戚家中留宿一晚。“晚上睡覺,我將掛著車鑰匙的衣服脫下,放在一旁,結果第二天起床,發現車鑰匙和車不翼而飛,丁姓男子也不見蹤影。”在向丁姓男子家人詢問其下落無果后,吳愛國向張家界警方報警,隨后回到監利。
7月26日,丁姓男子的姐姐給吳愛國發來短信,稱車輛被丁開往武漢市,讓吳愛國自行取車。吳愛國帶著車輛的相關證件來漢提車,卻數次遭拒。
昨天上午11點,武漢晚報記者來到百事特酷車服務連鎖總部,工作人員陳智慧表示,車是在7月25日送到店中修理,他們更換了車輛電瓶、噴漆,總花費2000元。
“由于送修人和吳愛國并非一人,所以我們也擔心他們之間存在糾紛,從而將我們牽連其中。”陳智慧坦言,按照現在的情況,他們只能讓吳愛國、丁姓男子一起來才能提車。
記者聯系上了丁姓男子,他表示自己是“好玩”將車開到武漢,并稱自己目前在內蒙古,最早后天才能到武漢進行處理。電話中,丁姓男子要求陳智慧放車,但遭到陳智慧拒絕。
目前,吳愛國已經報警,民警正就此事進行調查。
湖北尊而光律師事務所何龍律師表示,如果行為人的主觀動機是非法占有或變賣他人的私有財產就構成盜竊,上述事件中丁姓男子是否構成盜竊罪需要根據警方調查結果來判斷。丁姓男子開走車期間造成吳愛國的實際損失及車輛磨損的修理費用,吳愛國可以酌情主張賠償。
“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修理公司與誰簽訂合同就應該對誰履責,修理公司不讓吳愛國開走車是合理的。如果丁姓男子堅持不露面,車主可以報警,通過警察將事情查清,吳愛國就可以取回自己的車。”何龍律師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