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江商報消息 湖北出臺“十三五”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意見,明確各項改革措施時間表
本報訊(記者 周舜堯)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2020年前各級投資項目基本實現網上辦理全覆蓋……日前,湖北省政府出臺“十三五”期間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了各項改革措施時間表。旨在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明年將制定年檢事項清單
記者注意到,在精簡行政審批事項方面,將全面清理行政許可相關證照的年檢,改革部分年檢管理方式,實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2017年底前制定并公布保留的年檢事項清單,對可延長年檢周期的盡量減少一年一檢,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
適時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進一步取消核準事項,下放核準權限。全面推進投資項目網上并聯審批,加快推進投資項目審批標準化建設,2017年各級投資項目網上并聯審批辦理率達到80%以上,2020年前基本實現網上辦理全覆蓋。
全面清理辦理行政許可和相關證照所需的申報材料,辦理同一事項對同一審批部門原則上只提交一次材料,部門間能夠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不再要求申請人反復提供材料。2018年起,申報材料為本部門或本系統發放的證照或批準文書,可只要求提供批準文件名稱、文號、編碼等信息供查詢驗證,不再提交證照或批準文書原件或復印件。
清理收費方面實行目錄清單管理
在清理收費方面,對確需保留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實行目錄清單管理。整頓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堅決制止強制企業入會并收取會費,強制企業付費參加各類會議、培訓、展覽、評比表彰和強制贊助捐贈等行為。
同時,繼續削減政府定價項目,到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
在行政監管方面,今年底前初步建立健全跨部門聯動響應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建成協同監管信息化系統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加強監管信息對接共享,實現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在工商部門、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之間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
此外,統籌推進綜合執法,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建立行政執法自由裁量基準制度。2017年底前省級部門制定出臺并公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