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雙11”臨近,各大電商平臺紛紛加大促銷、打折力度,以紅包、優惠券、超低折扣、超前預售等方式吸引消費者。湖北省工商局提醒,“雙11”網購須注意避開五大“陷阱”。
陷阱一:虛假打折真忽悠
雖然“雙11”期間大部分網絡商家讓利明顯,但也有商家故意先抬高原價再打折,造成優惠幅度大的假象,或者通過設置復雜的促銷方式,忽悠消費者。
提示:根據實際需要理性網購,不盲目搶購打折低價商品。購買前貨比三家,可通過多個平臺、多種渠道比對促銷商品的價格變化,避免被虛假折扣所忽悠。同時,應謹慎購買網上售價與線下價格相差懸殊的商品。
陷阱二:虛假銷量刷好評
消費者在網購時,通常都會查看商家的店鋪銷量和好評率。但需提防不法商家通過刷單炒信蒙騙消費者。單純因為高銷量而選購,往往容易上當。
提示:不可輕信網店成交量、好評等信息。如果一件商品銷量很大、評價無幾,就要留神是否因退貨率高造成;如果一件商品的評價內容中充斥著清一色的長段文字好評、內容大同小異,就有虛假好評的嫌疑。消費者可以著重查看“買家秀”,即帶有商品實拍配圖的評價,中、差評內容可能更有參考價值。
陷阱三:釣魚鏈接須警惕
趁著“雙11”的熱潮,不法分子騙術升級、花樣百出,可能打著“搶紅包”、“ 中大獎”、“ 幸運抽獎”、“掃二維碼得優惠”等旗號,引誘消費者在不經意間點擊釣魚鏈接,盜取用戶錢款和個人信息。
提示:增強網絡防騙意識,務必選擇大型、正規的網站購物,認準網頁底部工商備案的紅盾標志,謹防釣魚詐騙網站。不要隨意點擊網頁、手機中的不明鏈接、彈窗,不要隨意掃描不明二維碼,不要輕易將身份證號、銀行卡號、手機號碼等個人信息提供給他人,更不要泄露手機動態驗證碼,最好使用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交易,切勿直接轉賬、匯款。
陷阱四:預付訂金貓膩多
“雙11”期間,網上很多商家都提前設置了預付訂金制度,要求消費者預付訂金方可低價預購指定促銷商品,而若消費者未在規定時期內支付尾款,訂金不予退還。
提示:以格式條款規定預付款(訂金)不退屬霸王條款,不符合法律規定,應堅決予以抵制。消費者應詳細了解網購平臺及商家的“雙11”促銷規定,清楚紅包、優惠券等的使用方式和期限,看清是“訂金”還是“定金”、能否退還。與商家充分溝通,并注意保留促銷宣傳圖片、活動細則、禮品清單、訂單頁面、聊天記錄等信息,防止商家事后不認賬。
陷阱五: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
雖然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中明確指出“第三方交易平臺不得采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不公平、不合理規定”,還是有不少電商偷換概念,擴大“定制類”商品范圍,明確表示“預售類商品”或“定制類商品”不支持七日無理由退換貨。
提示:“雙11”期間購買的商品,同樣應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但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四類商品除外:消費者定作的,鮮活易腐的,數字化商品、報紙期刊以及其他根據商品性質并經消費者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消費者在退貨時,要保證商品完好,不影響二次銷售。此外,還要注意采用積分、優惠券等形式付款的,商家在消費者退還商品后應當以相應形式返還消費者。禮包、套裝或滿減優惠活動中的部分商品退貨,導致不能再享受優惠的,根據購買時各商品價格進行結算,多退少補。
快遞收貨時務必先驗貨后簽收。當網購發生糾紛無法與商家達成一致時,應及時通過網購平臺進行維權,如不能協商解決,可撥打12315向賣家所在地或網購平臺所在地的工商部門投訴。(程喆、童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