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農村改革扎實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實施意見》印發。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第13個指導“三農”工作的湖北省委一號文件,制定鄉村振興“任務書”,擂響建設農業強省、加快打造新時代“魚米之鄉”的戰鼓。
省委一號文件主題鮮明,言簡意賅,對2025年及今后一個時期“三農”工作進行了系統部署: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錨定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建設農業強省目標,深入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在城鄉融合發展和鄉村全面振興上奮發有為,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湖北“三農”篇章。
全文共6個部分,圍繞“兩個持續、四個著力”進行總體工作布局。“兩個持續”即持續增強糧食等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能力,建設更高水平荊楚糧倉;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確保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四個著力”即著力壯大縣域富民產業,拓寬農民增收渠道;著力推進鄉村建設,促進城鄉融合發展;著力健全鄉村治理體系,提升基層治理效能;著力健全要素保障和優化配置體制機制,激發農業農村發展活力。
建功“支點建設”,“三農”大有可為。省委一號文件明確了30項措施,包括有序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試點,深化林業、農墾和供銷社等改革,因地制宜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等改革任務,提出打造江漢平原高效優質農產品生產示范區、支持武漢加快打造超大城市農業農村現代化重要樣板等,集中力量抓好辦成實施農村公路提升工程1萬公里、提檔升級1萬個村級寄遞物流服務網點、加強農村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等民生實事。
此外,省委一號文件對一些事項明文禁止,比如“不得要求村莊規劃編制全覆蓋”“不得通過下指標、定任務等方式推動土地流轉”“不允許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房、宅基地,不允許退休干部到農村占地建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