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病房來了不少推銷員
日前,筆者由于骨折住進一家醫院。住院手術與治療期間,病房來了不少推銷員。
一類是推銷意外傷害理賠的律師。一名律師聽聞病房中一位有新農合的骨折患者說報銷的費用低,便給出建議,讓患者家屬找主治醫師通融,將住院時間由去年底改為今年,由于今年新農合與城市居民醫保對接,患者報銷額度可以提高。律師還說,如果患者家屬同意,他可以代理。聽了這位律師的一番建議,我愣住了。律師唆使患者弄虛作假,不是騙保嗎?
一類是運送治愈患者回鄉的社會車輛運輸推銷員,這類推銷員最多。推銷員對病房一位準備出院的患者介紹,他們的車輛配備多功能安全床鋪,能將患者安全送到家中,而且價格低廉,每公里只要5元,并留下了名片。
還有一類是推銷醫療貸款的。一位患者已花費了十幾萬元,醫生說后續治療還需數萬元費用。正在家屬商議找誰借款之際,推銷貸款的人員就來到病床前,口若懸河地說珠寶、房產、機動車都可以用來抵押貸款,以解患者家屬燃眉之急。
筆者認為,病房是治病救人的場所,不是推銷員推銷產品的地方。醫院對病房的監管應該跟上,尤其對涉嫌違法的推銷活動不能放任。
江蘇南京市 王建國
路燈不亮,村民摔傷
近日,一位朋友說他所在村的路燈經常損壞,給村民夜間出行造成了不便。遇到雨天,路面打滑,還有村民摔傷。
我給分管電力的副鎮長反映,他告訴我,由于鎮里一個重大項目開工建設,大型運輸車輛超載行駛,壓壞了路基,損壞了線路。前段時間,已經派人進行維修,可修好沒多久,又壓壞了。為此,鎮里也很煩惱。
安裝路燈的初衷,是為民服務、方便群眾。然而,由于管理不到位、維護成本高、技術人員缺乏等原因,路燈經常損壞,影響群眾生活,也帶來安全隱患。希望有關部門嚴格負起責任,加強路燈的使用管理。一方面,在規劃建設時,就要預留維修經費,做到有錢用、有錢修;另一方面,健全制度,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組織維修,確保路燈常亮。
浙江嘉興市 莊永明
《 人民日報 》( 2019年03月18日 06 版)
(責編:曹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