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4日晚,黃岡浠水交警在轄區開展了針對“夜間酒司機”的“圍堵”專項行動,2小時內查處5名酒司機。
當晚10時許,在麗文南路和翟港路交界處,一輛尼桑轎車沿著翟港路由西向東駛來,在距民政路口約100米遠處,該車突然一個急轉向,拐入旁邊的一家洗車店。民警覺得該車形跡異常,遂上前查看。該車停在了洗車店,一名男子從駕駛座下來撒腿就跑,后被民警抓獲。經測試,該男子體內酒精含量為38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晚上和幾個朋友吃飯,本來不想喝的,后來想想,哪有下雨還查車的?所以就喝了些啤酒,沒想到還真遇到了交警。”該男子黃某(現年21歲,清泉鎮人)無奈地說。
20分鐘后,在新轉盤處卡點,一輛無號牌摩托車突然一個急剎,爾后急轉掉頭,險些碰到了綠化帶路緣石,看樣子是想躲避交警的檢查。這時,負責在后面堵截的民警見狀,立刻上前將該車攔停。經吹氣式酒精檢測儀測試,該車男子體內的酒精含量為101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于是當即將該男子送至縣人民醫院抽取血樣。
經查,該男子姓王,28歲,其駕駛的摩托車無車牌,且沒有駕駛證。據王某交代,當晚他和朋友一起在K歌,席間自己喝了幾瓶啤酒,爾后駕駛摩托車回家的。當晚,王某摩托車被依法暫扣,并因無證駕駛行為被警方作出罰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11月15日,經委托黃岡市司法鑒定所對王某血液酒精含量檢測,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102.8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王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該案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