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漢晚報訊 賣商品房不按規定明碼標價,受罰后又拒交罰款。武漢這一違規開發商被武漢市物價局告上法院,不僅沒能躲過處罰,還被加罰,近日繳納了總計78萬元罰款。
根據國家發改委發布的《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房地產經營者在賣房時,必須明碼標價,而且需要一套一標。但是,在我市2014年進行的商品房明碼標價專項檢查中,市物價局發現武漢綠地濱江置業有限公司有違規行為,其所開發的“綠地國際金融城”項目,有196套在售房源沒有做到一套一標。市物價局查實其違法行為后,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并在2015年開出了一張“行政處罰罰單”,罰款39萬元。
根據法定要求,武漢綠地濱江置業在收到處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就必須繳納罰款,否則,將每日依法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但是,在法定期限內,武漢綠地濱江置業既未繳納罰款,又未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市物價局隨后又對其下發了《履行行政處罰催告書》,但綠地濱江置業仍未繳罰款。當年9月,市物價局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法院審查后裁定準予執行。
武漢晚報記者昨從市物價局了解到,目前,武漢綠地濱江置業已將總計78萬元上繳到武漢市財政罰沒專戶,其中罰款39萬元,加處罰款39萬元,相當于繳了“雙倍罰款”。
2011年國家發改委發布《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以來,我市多次在房地產行業進行相關專項檢查,也依法開出過一些罰單。不過,開發商違規不明碼標價、受到行政處罰后又拒繳罰款,因此被物價部門告上法院,最終被強制執行,這在我市尚屬首次。
市物價局相關人士表示,在商品房銷售市場,開發商壟斷價格信息,消費者處于信息劣勢,明碼標價有利于保障消費者權益、避免開發商價格欺詐、哄抬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