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想到我這小學文化也能自己寫訴狀了!”在孝感市云夢縣綜治中心訴訟服務窗口,農民工趙某手持剛填好的起訴狀,臉上露出驚訝的笑容。這得益于云夢縣人民法院近日推出的“11+1”起訴狀示范文本新機制,讓群眾打官司從“不會寫”變“容易寫”。
工作人員指導填寫起訴狀
自2024年3月4日起,云夢縣人民法院積極推行由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華全國律師協(xié)會聯(lián)合印發(fā)的《關于印發(fā)部分案件民事起訴狀、答辯狀示范文本(試行)的通知》,其中包含了11種示范起訴狀和答辯狀。
作為江漢平原重要農業(yè)生產基地,云夢縣每年有大量農民工外出務工,2024年受理的3356件民事糾紛中,勞務合同糾紛占比達14.7%。“許多農民工拿著欠條卻不會寫訴狀,我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訴訟服務中心負責人介紹,新機制在最高法11類示范文書基礎上,特別增設勞務合同糾紛要素式訴狀模板,破解群眾訴訟“第一道門檻”。
示范訴訟文本取用區(qū)
面對群眾的迫切需求,云夢縣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的法官們迅速響應,秉持“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的服務理念,積極行動。對于沒有納入11種示范起訴狀和答辯狀范圍的勞務合同糾紛,他們參照最高人民法院訴訟文書,結合多年的審判工作經驗,梳理歸納勞務合同糾紛審判的要點,并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終于,在經過多次討論與修改后,云夢縣人民法院勞務合同糾紛的“要素式”起訴狀示范文書“新鮮出爐”。
“很好填,特別方便,我想說的內容里面都有。”農民工李某某拿著自己親手填的訴狀,臉上綻放出滿意的笑容。
云夢縣人民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下階段將以訴訟服務中心入駐縣綜治中心為契機,面向廣大群眾,秉持“如我在訴”的理念,針對常見多發(fā)的民事糾紛類型,為當事人提供規(guī)范、全面的訴訟指引,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優(yōu)質、高效的訴訟服務,讓司法服務更接“地氣”、更具“溫度”。(來源:云夢縣人民法院 通訊員張紅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