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日,武漢市黃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按照《關于開展“生鮮燈”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集中開展專項治理行動。
專項治理行動現場
據悉,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2023年12月1日起,違規“生鮮燈”將全面禁止使用。
黃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以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為抓手,聯合村(社區)包保干部開展違規“生鮮燈”統一清理行動,同時,通過新聞媒體、告知書、微信群、宣傳單和提示函等多種形式,督促農貿市場、商超、生鮮門店等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開展自查自糾,對可能影響消費者感官性狀判斷的照明設施,一律予以更換,杜絕使用生鮮農產品“美顏”誤導消費者等行為發生。
“你點我查”快檢活動
該局還在漢口北四季美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開展食品快檢“你點我檢”便民服務,加強對新修訂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宣傳。
截至目前,黃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放并張貼了《關于銷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生鮮燈”提醒告知書》1500份,檢查各類經營主體450余家,共撤除違規生鮮燈358盞,開出了第一張罰單,開展“你點我檢”86批次。
黃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該局將繼續加強宣傳和監督檢查,督促農貿市場、商超、生鮮門店等生鮮食用農產品銷售者規范使用照明設施,營造更安心、透明的購物環境。在此也提醒個別商戶不要存在僥幸心理,不要換回違規“生鮮燈”或在自然光燈外加套紅色塑料袋,歡迎廣大市民監督,一經發現,將按有關法律法規重處。(來源:武漢市黃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通訊員胡宏偉、張勇、編輯楊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