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決定的效力】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侵害的業主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業委會作為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是小區公共事務表決和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過程中不可缺失的角色。業主訴求的議題收集、業主大會的組織召開、業主投票的有效表決等都需要業委會的模范履職。
但業委會屬于業主自治組織,相關業委會組建、換屆的流程,候選人產生的方式及要求,相關文書沒有標準文件,只能由籌備組起草并公示、公告。
關于籌備組成員分工,起草小區《候選人產生辦法》《選舉辦法》《議事規則》《業委會工作規則》《業主規約》、協調溝通、業主答疑、小區宣傳等工作只能通過籌備組內部溝通議事確定。然而,基層工作人員事務繁忙,業主代表專業度不夠,相關文書的起草需要結合小區實際現狀、業主議事的方式、人口結構、大多數居民訴求等,如果只是“做任務式”地組建業委會,會造成規范業委會工作的制度缺失。
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是基層治理、化解居民矛盾、解決居民訴求的核心,業委會籌備組只有將共同締造和業委會孵化相結合,將以下幾點貫穿業委會組建、換屆全過程,可為小區公共事務表決和小區公共收益用于推動共同締造建立制度和民意基礎:一是充分征求多方意見后起草《候選人產生辦法》及《業主規約》;二是《業委會工作規則》重點規范業委會議事、公示公告制度及嚴格管理業委會和業主大會公章;三是將小區共同締造發起人和項目組成員優先列入業委會候選人;四是將小區公共收益使用和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寫進《議事規則》;五是業委會組建過程中建立業主代表和物業公司的溝通渠道,了解業主的真實訴求,摸清小區的矛盾根源,掌握小區真實民意基礎。
業委會作為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業主大會召開的組織者和小區共有資產的管理者,如何模范履職和推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顯得尤為關鍵。楚天發布《業委會簡報》將組織社會各界專家設立課題共同研究。(作者系人民產業發展業委會孵化中心主任 孫啟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