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動矛盾化解,讓心結得以解開,是我們共同的心愿,希望你們雙方都能夠從這件事中吸取教訓,從今天開始,以全新的狀態開始新的生活……”1月13日,一起涉嫌故意傷害罪案件的受害人汪某坤,收到被告人汪某松家屬支付的43萬元賠償款后,黃石市陽新縣檢察院檢察官還不忘安撫說。
調解現場
據了解,2020年10月25日晚8點,汪某坤乘坐的機動車與汪某松駕駛的機動車發生刮蹭,在相互理論時二人發生口角。隨著沖突升級,汪某松先是打了汪某坤兩巴掌,后又一拳打中汪某坤眼部,致其摔倒在地,頭部受傷。后汪某坤被送往醫院治療,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為重傷二級,案件移送至陽新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作為家里的頂梁柱,這一次事故受傷極大地影響了汪某坤的勞動能力,更讓其家庭蒙上陰霾并隨之陷入困境。
承辦檢察官在對汪某松依法開展訊問過程中,及時告知其訴訟權利義務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等相關規定,后又認真審查了案件事實和證據,認為該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與此同時,汪某松主動認罪認罰,多次向承辦檢察官表達悔意,并表示愿意對被害人作出經濟賠償。
鑒于犯罪嫌疑人主觀惡性不大,認罪態度較好,在犯罪嫌疑人提出訴求后,承辦檢察官第一時間向受害人汪某坤家人轉告。
為有效化解社會矛盾,面對面解答案件相關法律疑問,1月13日,應雙方當事人申請,該案承辦檢察官陳玲為雙方調解進行見證。
在調解現場,陳玲認真聽取雙方意見,結合法律規定,對其中爭議事項進行細致解答,化解顧慮,并以案件事實為依據,從法理人情等方面,向雙方分析了達成和解的重要意義。
經過陳玲詳細且認真地釋法說理,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被害人汪某坤及家人也對汪某松表示了諒解。后在陳玲、陽新縣富池鎮沙村村委會代表和雙方律師共同見證下,受害人汪某坤收到了43萬元賠償款。至此,徹底解開了因汪某坤受傷,不僅影響其勞動能力,還讓其全家陷入困境的心結。
據陳玲介紹,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辦理中。(通訊員柯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