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行最嚴厲的處罰,食品安全違法“處罰到人”。國務院新修訂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據了解,此次修訂后的《條例》共10章86條,是中國食品安全領域又一項重大制度建設成果。
《條例》針對具體問題提出了明確監管舉措。比如,禁止利用會議、講座、健康咨詢等任何方式對食品進行虛假宣傳;對特殊食品檢驗、銷售、標簽說明書、廣告等管理作出規定;禁止發布沒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所出具的檢驗報告;明晰了進口商對境外出口商和生產企業審核的內容等。為進一步提高監管工作效能,提出建設食品安全職業化檢查員隊伍;對企業內部舉報人給予重獎;制定并公布食品中非法添加物質名錄、補充檢驗方法等。
《條例》強化了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罰。比如,提高違法成本,增設“處罰到人”制度,最高可處法定代表人及相關責任人年收入10倍的罰款;建立嚴重違法食品生產經營者“黑名單”制度,實施信用聯合懲戒;健全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公安機關行政拘留銜接機制等。
《條例》把落實“處罰到人”作為基本要求,明確了對違法單位有關責任人員個人處以罰款的幾種情形,一種是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等單位故意實施違法行為,一種是違法行為性質惡劣,還有一種情況是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
《條例》明確了5種具體的屬于情節嚴重的行為,如貨值金額2萬元以上或者違法行為持續時間3個月以上、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者隱瞞真實情況、拒絕逃避監督檢查,都屬于情節嚴重。
為保證特定人群的食品安全,《條例》規定,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生產企業應當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的檢驗項目對出廠產品進行逐批檢驗。增加規定餐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的出廠檢驗記錄義務。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堂應當執行原料控制、餐具飲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樣等制度,并依法定期開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
保障食品安全,法治是根本。《條例》的出臺,標志著以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律體系已經基本形成,這些法律法規和規章密切聯系,有利于創造公平、法治、誠信的市場環境,讓各類主體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動形成企業負責、政府監管、行業自律、部門協同、公眾參與、媒體監督、法治保障的社會共治大格局。
最嚴監管 守護“舌尖上的安全”
——省市場監管局解讀《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12月2日,《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印發。現就《實施意見》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出臺背景
2019年2月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以下簡稱《規定》);5月9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規定》是第一部關于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的黨內法規,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新的制度保障;《意見》是第一個以中共中央、國務院出臺的食品安全工作綱領性文件,具有里程碑式重要意義,是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戰略的工作目標和基本遵循。
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嚴格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中央國務院《意見》和《規定》出臺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均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學習傳達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我省落實舉措。按照省領導批示要求,為推動中央、國務院《意見》《規定》落地落實,省食品藥品安全辦公室組建專班,深入調研,起草了《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經兩次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意見建議,反復研究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審稿,報請省委、省政府印發實施。
《實施意見》緊密結合湖北實際,將中央國務院《意見》《規定》提出的改革任務及重大舉措,細化到實施意見中,提出了2020年近期目標和2035年中長期目標,明確了食品安全戰略任務和具體措施,為保障全省食品安全提供了長效機制。
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12個部分。第一部分“總體要求”。主要明確指導思想,分近期、中期、長期三個階段制定食品安全工作目標。第二部分“建立最嚴謹的標準”。通過推進地方立法、健全標準化體系,加快標準制修訂和強化標準實施。第三部分“加強源頭嚴防”。著重從產地環境凈化、農業投入品監管、糧食收儲質量、屠宰環節監管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五個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強源頭嚴防過程。第四部分“實施最嚴格的監管”。突出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銷售、餐飲服務重點環節質量安全監管,開展食品安全“智慧監管”,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和現代化治理水平。第五部分“實行最嚴厲的處罰”。包括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落實“處罰到人”規定;強化信用聯合懲戒,加大對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力度;完善執法司法銜接機制,解決食品安全行政執法領域有案不移、有案難移、以罰代刑等問題。第六部分“落實最嚴肅的問責”。強化食品安全黨政同責落實,通過明晰職責,壓實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干部和監管部門食品安全責任。第七部分“強化風險嚴控”。健全檢驗檢測體系,完善抽檢監測和食源性疾病防控機制,進一步強化風險交流和應急處置,筑牢食品安全風險防控基礎。第八部分“強化重難點問題治理”。針對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農村食品安全、保健食品虛假宣傳、“食品三小”治理四大重點領域分別作出規定。第九部分“壓實主體責任”。包括生產經營者落實質量安全管理責任,嚴格生產經營控制相關責任要求,并明確規定建立追溯體系,實現產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第十部分“推動高質量發展”。通過加快許可認證制度改革、推進荊楚食品品牌提升、深化“優質糧食工程”行動、強化食品安全科技支撐、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實施“雙安雙創”示范引領六項重點工作,推動我省食品工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第十一部分“推進社會共治”。將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和新聞宣傳引導作用作為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主要工作予以明確。第十二部分“強化組織保障”。包括組織領導、基層建設、財政經費保障等,并以強化考核評議倒逼食品安全工作落實。
總體目標
(一)近期目標。到2020年,食品安全整體水平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基本相適應。農產品和食品抽檢量達到4批次/千人,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總體合格率在97%以上,食品抽檢合格率在98%以上;餐飲服務單位“明廚亮灶”建設覆蓋率達到40%以上,其中學校食堂“明廚亮灶”建設覆蓋率達到80%以上。
(二)中期目標。到2025年,產地環境污染治理取得明顯成效;農村食品安全、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保健食品虛假宣傳等重難點問題基本解決;50%的縣市達到“雙安雙創”標準;食品安全社會共治體系基本建立;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風險管理、監管執法能力明顯提升,食品安全水平、產業發展水平顯著提高。
(三)長期目標。到2035年,基本實現食品安全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產地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產經營者責任意識、誠信意識和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明顯提高,食品安全違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食品安全狀況實現根本好轉,食品產業競爭力進一步增強,食品安全總體水平達到全國先進水平。
五大特點
(一)堅持“四個最嚴”,細化落實舉措。《實施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當前我省食品安全薄弱環節及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深入推進十大攻堅行動,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二)嚴格黨政同責,壓緊責任落實。《實施意見》強化黨政同責落實,明確規定各地黨委政府和部門食品安全責任,通過制定省市縣三級食品安全監管事權清單,推動形成“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權責一致、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盡職免責”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
(三)聚焦產業發展,注重質效提升。《實施意見》聚焦推動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以加快許可認證制度改革、推進荊楚品牌提升等戰略舉措激活食品產業發展活力,促進食品產業多元化、規范化和現代化,有助于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健康發展。
(四)強調社會共治,凝聚各方力量。《實施意見》注重凝聚社會各方力量,支持和鼓勵行業協會、第三方機構、新聞媒體發揮監督作用,著力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和食品安全“五進”活動,營造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
(五)加強組織領導,提供有力保障。《實施意見》將“加強組織領導”作為推進工作、抓好末端落實的重要保障,明確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不斷加大投入力度,保障監管部門編制、人員、辦公用房、執法車輛、執法裝備、設施配備、經費預算達到相應建設標準,確保有足夠力量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
保障“舌尖安全” 市場監管部門在行動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省市場監管局多措并舉,為百姓的“舌尖安全”保駕護航,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開展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規范管理試點。省市場監管局印發《關于開展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規范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針對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落實不嚴、快速檢測覆蓋率不高、“一票通”推廣不夠、追溯體系不完善等問題,提出24項具體要求,在全省開展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規范管理試點工作。通過開展試點工作,武漢市白沙洲農副產品大市場、增益冷鏈市場、四季美農貿城和恩施華硒農產品批發市場等大型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的經營秩序進一步規范,區域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得到顯著提升。
督促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建立入場銷售者檔案。省市場監管局積極指導各地開展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建檔工作,確保做到入場銷售者一戶一檔、檔案專柜保存、專人管理。目前,全省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建檔率已達100%。同時,收集并建立了全省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及入場經營戶電子名冊。
制定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食品安全管理標準。為全面規范食用農產品批發經營行為,省市場監管局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聯合省標準化與質量研究院起草了《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體系要求》,對市場開辦者、入場經營者以及監管者相關行為做出明確規定。同時,指導規范市場開辦者完善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實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主體責任。
針對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整治。開展風險隱患排查整治,今年春節前夕和5月份,先后組織全省系統開展包括食品安全在內的風險大排查活動,消除了一大批風險隱患。據不完全統計,全省系統共排查食品流通經營者4.88萬戶,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1951份,取締無證經營25家。
深化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工作。省市場監管局聯合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等多部門,印發《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行動》,聚焦過期、“三無”“山寨”食品等重點問題,集中組織開展清查處置行動。同時,指導、督促農村食品銷售者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并執行定期自查制度,確保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得到長效治理。
集中治理中小學校園及周邊食品銷售行為。全省市場監管系統以中小學校園及周邊200米以內的食品銷售者為重點對象,扎實開展“五毛食品”專項整治,督促銷售者簽訂食品安全承諾書,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
穩步推進全省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省級承擔國家轉移地方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9068批次,截至11月中旬已完成國抽計劃8521批次,其中合格食品 8337批次,合格率 97.84%;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共18000批次,截至11月中旬已完成省抽計劃15356批次,其中合格食品14926批次,合格率97.20%。9月下旬,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食品抽檢司組織召開食品安全抽檢工作推進會,通報2019年1-9月各省國家轉移支付食品安全抽檢監測任務完成情況,湖北的國家轉移支付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任務和評價性抽檢任務完成率分別名列全國第3名和第5名,受到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