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香城都市報記者周陽10月21日報道,18日咸寧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咸寧市陸水流域保護條例(草案審修稿)》,聽取了《條例(草案審修稿)》起草情況說明,并征求與會單位的意見建議。
陸水流域
據悉,陸水是長江的一級支流,是長江中上游重要的水源區、生態屏障區。近年來,咸寧市在陸水流域治理中取得了一定成效,先后制定了《陸水流域水污染防治辦法》《陸水流域環境綜合整治實施方案》《陸水河流域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協議》等規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河湖庫長制的溝通協調機制、督察督導機制、考核問責機制、公眾參與、輿論引導等機制。
咸寧市人大常委會前往調研
據了解,為鞏固陸水流域綜合治理成效,有必要將改革創新的經驗和成果通過立法的形式加以固化提升。同時,陸水流域保護工作尚存在諸多挑戰,亟需制定地方性法規以理順法律關系、明確法律責任,破解目前陸水流域保護工作所面臨的制度障礙。
2019年2月18日,咸寧市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主任會議確定將《咸寧市陸水流域保護條例》列為2019年立法計劃,定為年度審議項目。《條例(草案審修稿)》凸顯流域綜合立法的特色,流域保護與管理包括水污染、水資源開發利用、水生態功能等多方面內容,力求綜合性、全面性地為陸水流域保護提供法制支撐。
《條例》部門研討會
會議要求,《條例》要進一步細化明確陸水流域保護的權利和責任,理清權責邊界,明晰監督管理體系,提高指導性、實際可操作性,為《條例》最終落地實施提供有效支撐。要進一步提升流域保護的系統化、屬地化,切實處理好保護和發展的關系,充分體現保護優先、綠色發展的基本原則,以高水平保護促進高質量發展。要進一步聽取各方意見,征求專家團隊建議,對《條例(草案審修稿)》進行修改完善,經討論通過后按程序提請咸寧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