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中國質量新聞網10月17日報道,武漢市武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潔源檢測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2日對武漢市武昌區江魚人家餐館經營的江喜頭魚(鯽魚)進行抽樣檢驗。2019年8月13日國家食品安全抽檢監測系統發布檢驗報告No: 2019305992,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孔雀石綠項目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 235 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江喜頭魚
2019年8月5日武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該批被抽檢不合格的江喜頭魚(鯽魚)是當事人于2019年7月2日由綠源魚樂匯(武漢)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配送,根據送貨單顯示,該批江喜頭魚(鯽魚)共購進15.3斤,進價17元/斤,作成成品銷售13.3斤,銷售價格 68元/斤;抽檢2斤,價格 25元/斤,貨值金額為954.4元,違法所得為694.3元。經查,該批被抽檢不合格的江喜頭魚(鯽魚)由武漢市武昌區江魚人家餐館銷售,其經營場所在“武漢市武昌區余家頭村上臺子村H2棟1樓”。武漢市武昌區江魚人家餐館收到檢測報告后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江喜頭魚(鯽魚),并張貼了召回公告,因江喜頭魚(鯽魚)已使用完,故無法召回該批次產品。
經初步核查,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該批被抽檢不合格的江喜頭魚(鯽魚)為綠源魚樂匯(武漢)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生產供貨,其經營場所在武漢市江漢區發展大道207號華南海鮮市場西區1樓停車場樓梯間2號,屬于江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管轄,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第13條的規定,現將違法線索移送江漢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武漢市武昌區江魚人家餐館在收到檢驗報告后,查找原因,于2019年8月13日張貼了召回公告,并采取了以下措施:立即停止與該供貨商的業務往來;在公司范圍內通報該商品存在的問題,嚴禁售賣該商品;加強門店收貨流程的培訓,在公司范圍內引起重視,減少類似情況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