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銷比例提高至50%以上、完善門診用藥長期處方制度、保障藥品供應和使用……據楚天都市報10月10日報道,國家財政部、衛生健康委、醫保局、藥監局日前聯合印發了《關于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的指導意見》,從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入手完善保障,減輕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以下簡稱"兩病")患者門診用藥負擔。
《意見》明確四項保障措施:一是明確保障對象為參加居民醫保、需服藥治療的"兩病"患者;二是明確用藥范圍為國家基本醫保用藥目錄范圍內降血壓和降血糖的藥品,優先選用目錄甲類藥品、基本藥物、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集中采購中選藥品;三是明確統籌基金政策范圍內支付比例達到50%以上;四是對于已納入門診慢特病保障范圍的"兩病"患者,繼續按現有政策執行,確保群眾待遇水平不降低。
據測算,我國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中有3億多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目前,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的門診醫療費用,能夠通過享受現有的普通門診統籌、慢特病門診待遇獲得相應的保障。但部分不需要住院的門診慢性病治療,癥狀不重的難以享受到門診報銷待遇。少部分患者出現了"小病大養""小病大治""擠住院"的情況。
10月9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政策吹風會透露,這項惠民政策將在年內落地,并將惠及1億多患者。國家醫保局副局長陳金甫在會上表示,意見針對部分居民醫保高血壓、糖尿病患者門診用藥需求,提出更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是對居民醫保現有門診保障政策的提升和完善,職工醫保仍然執行現有政策。
陳金甫解釋說,該政策是對特定人群、特定支付項目的保障政策,不包括職工醫保人群,"因為職工醫保人群采取的是統賬結合模式,門診用藥基本可以通過個人賬戶解決,是有制度安排的"。《意見》對地方組織實施提出三項具體要求:一是壓實責任。要盡快印發省級配套文件,實現群眾在年內享受待遇。二是加強協同。明確醫療保障、財政、衛生健康、藥監部門的職責。三是加強監管。要嚴厲打擊欺詐騙保,用好管好基金。(記者鄭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