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6日下午,經國務院批復同意,國家發改委正式發布《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十三五”規劃》(簡稱《規劃》)。規劃中明確指出,支持武漢建設國家中心城市。
規劃原文:
“支持武漢、鄭州建設國家中心城市,強化長沙、合肥、南昌、太原等省會城市地位,增強要素集聚、科技創新和服務功能,提升現代化和國際化水平。繼續做大做強洛陽、宜昌、蕪湖、贛州、岳陽等區域性中心城市,加快產業轉型升級,延伸產業和服務鏈,形成帶動區域發展的增長節點。充分發揮中小城市的資源優勢,壯大特色支柱產業,提高城市治理能力,提升發展質量,培育形成一批和諧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現代化城市。深入推進衛生城鎮創建,全面開展健康城市建設。優化發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發展軌道交通、快速公交等大容量公共交通系統建設,優化城市道路網級配結構,強化交通綜合管理,合理引導個體機動化交通需求,加強城市步行和自行車交通系統規劃和設施建設,有序調控交通出行結構。積極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加強市政管網等地下基礎設施改造。實施城市風險安全普查,加強對城市隱蔽性設施、地上地下管廊、渣土受納場等的監控和隱患改造,實施人口密集區危險化學品和化工企業安全搬遷工程。加快城鎮垃圾處理設施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現城鎮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全覆蓋和穩定達標運行,推進污泥安全處置。加強城市排水防澇設施建設,提高城市內澇防治能力。加強城市停車管理,嚴格執行新建小區停車位、充電樁等配建標準,推進智能停車管理系統開發。推動生態低碳宜居城市和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建設,大力開展城市生態修復,加快城市公園、城鄉綠道、郊野公園等城市生態基礎設施和休閑基礎設施建設,改善人居環境。積極促進城市更新和有機再生,優化老城區居住環境。大力開展城市設計和城市修補,加強城市特色風貌的保護和管控,傳承城市精神和歷史文脈。實施新型智慧城市、無線城市、光網城市等重大工程,到2020年實現城鎮地區光纖網絡、第四代移動通信(4G)網絡全覆蓋,在城鎮熱點公共區域推廣免費高速無線局域網(WLAN)接入。”
何為國家中心城市?
國家中心城市是現代化的發展范疇,是居于國家戰略要津、體現國家意志、肩負國家使命、引領區域發展、躋身國際競爭領域、代表國家形象的特大型都市。
2005年,當時中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編制《全國城鎮體系規劃》時,首次提出建設國家中心城市這一概念,它改變了中國傳統的直轄市、省會城市、地級市、縣級市的城鎮體系格局,使“中心城市”成為全國城鎮體系金字塔的“塔尖”。
國家中心城市具有五大特征:一是國家組織經濟活動和配置資源的中樞;二是國家綜合交通和信息網絡樞紐;三是國家科教、文化、創新中心;四是具有國際影響力和競爭力;五是國家城市體系中綜合實力最強的“塔尖城市”。
國家中心城市具有五大功能:綜合服務功能、產業集群功能、物流樞紐功能、開放高地功能和人文凝聚功能。
我國已明確哪些國家中心城市?
國家中心城市在全國具備引領、輻射、集散功能的城市,這種功能表現在政治、經濟、文化、對外交流等多方面。
2010年2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的《全國城鎮體系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五大國家中心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廣州、重慶)的規劃和定位。
2016年5月,經國務院同意,發改委和住建部聯合印發《成渝城市群發展規劃》指導文件,文件中將成都定位為國家中心城市。
六大國家中心城市提出什么定位?
1、北京:首都,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世界城市。(根據2010年國務院印發的《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以及國務院批復的《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4年-2020年)》)。
2、上海: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和國際大都市。(根據2010年國務院印發《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以及《上海市城市總體規劃(1999年-2020年)》)
3、天津:中國北方經濟中心、環渤海地區經濟中心、中國北方國際航運中心、中國北方國際物流中心、國際港口城市和生態城市。(根據2010年國務院印發《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以及國務院批復的《天津市城市總體規劃(2005年-2020年)》)
4、廣州: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我國重要的中心城市、國際商貿中心和綜合交通樞紐、綜合性門戶城市和區域文化教育中心。(根據2010年國務院印發《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以及國務院批復的《廣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11年-2020年)》)
5、重慶:西部開發開放戰略支撐和長江經濟帶西部中心樞紐載體,長江上游地區經濟中心、金融中心、商貿物流中心、科技創新中心、航運中心。(根據2016年國務院批復的《成渝城市群發展規劃》)
6、成都:西部地區重要的經濟中心、科技中心、文創中心、對外交往中心和綜合交通樞紐。(根據2016年國務院批復的《成渝城市群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