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洪山區經開區兩書記被免職
2018-01-21 10:19:10
來源:湖北日報

頂風違紀,私自設立“小金庫”吃喝送禮……昨日,武漢市紀委通報了兩起違規違紀案例,洪山區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原黨工委書記彭某、黃某被免職。
2010年7月至2015年6月,彭某在擔任洪山區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期間,指使下屬采用票據套現、收入不入賬、收取企業贊助等方式,私自設立“小金庫”,用于請客送禮開支。特別是在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之后,仍罔顧紀律規定,多次親自或安排他人從“小金庫”列支吃喝、旅游、送禮等,多名班子成員因參與其中,被立案查處。
時任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黃某,對本單位私設“小金庫”和公款送禮問題不報告、不制止、不處理。對此,洪山區委對彭某、黃某作免職處理,區紀委給予彭某留黨察看兩年處分,給予黃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此外,時任洪山區和平街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錢某在2010年12月至2016年9月期間,未認真協助黨工委落實主體責任,該街多名領導干部因涉嫌違紀違法被移送司法。白馬洲村、和平村、鐵機集團多名原班子成員涉嫌貪腐被立案查處,其中個別村集體經濟組織甚至出現了“塌方式”腐敗。上述問題,給群眾利益造成嚴重損失,導致群體性上訪事件持續發酵。對此,區委對錢某作出免職處理,區紀委給予錢某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