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18日從湖北省生態環境廳獲悉,截至目前,該省已累計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2743件,涉大氣、地表水、土壤與地下水等多領域,賠償總金額達4.56億元,實現全省17個市州及全部縣(市、區)啟動案件辦理全覆蓋。
湖北探索生態環境替代修復新模式,建設“武漢江夏靈山生態環境修復示范基地”“武漢長江·青山濕地生態環境公益修復基地”等全省首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修復基地,為生態修復提供多元場景,以認購碳中和林、修復濕地溝渠等形式履行生態環境修復責任。此外,還開展“認購碳匯”“以役代償”等生態環境替代修復的嘗試,豐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履行方式。
湖北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機構分布于武漢、襄陽、宜昌、荊州。該省推進市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專家庫建設,十堰、黃石、荊門、恩施等已組建市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鑒定評估專家庫。
根據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和資源利用上線,湖北實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湖北省生態環境廳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處長王春表示,實施差異化管控,為發展“明底線”“劃邊框”,是一個區域生態環境管理的源頭和基礎。
據悉,該省目前已初步建立全域覆蓋、分類管理的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在統一坐標、位置準確、邊界清晰,覆蓋水、大氣、土壤、生態、資源、岸線的數據化底圖上,將全省劃定為優先保護、重點管控、一般管控三類單元,構建形成“省—市—單元”三個層級和四個維度的準入清單,對每一環境管控單元實施分類管控。
在此基礎上,湖北省于2021年建成生態環境分區管控信息化平臺,2024年開發上線手機APP,支撐政策落地、環境準入、園區管理、執法監管的數智化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