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2日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發布通告
調整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開考專業考試計劃
新計劃從2025年1月1日起實施
一、關于專業及考試計劃
1.畜牧獸醫(專科)、法學(專升本)等53個專業將實施新考試計劃(詳見附件1)。
2.測繪與地質工程技術(專科)、建筑經濟管理(專科)、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科)等9個專科專業,因《清單》中部分專業的基本規范尚未公布,此次暫不作調整。
3. 現代農業技術(專科)、國際經濟與貿易(專升本)等6個專業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停止注冊新生。上述6個停考專業的相關事宜以及2023年底已停考的14個專業課程頂替方案,詳見附件2。
二、關于專業類型
代碼和名稱
1.根據《清單》和《規范》的相關要求,本次調整的53個專業分專科、專升本兩種類型,其中畜牧獸醫(專科)等專科專業共14個,法學(專升本)等專升本專業共39個,此次僅對14個專科專業代碼和名稱進行調整,專升本專業代碼和名稱不作調整。停考專業的代碼和名稱不作調整。
2.新代碼和名稱從2025年4月考試起啟用。新舊專業代碼和名稱對照情況詳見《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新舊代碼和名稱對照表》(附件3)。
三、新計劃實施時間
及新舊計劃轉接辦法
1.新計劃從2025年1月1日起實施。同時,《2018版計劃》中所有課程將繼續開考,直至2025年底結束。
2.2025年1月前已成功注冊的在籍考生,可選擇按《2018版計劃》或新計劃申請畢業,按《2018版計劃》辦理畢業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12月31日。自2026年上半年起,未獲得畢業證書的考生須將《2018版計劃》專業變更為新計劃專業,按照新舊計劃的專業課程對接方案要求(見附件4、附件5),頂替新計劃的相應課程,滿足新計劃的專業畢業條件后方可申請畢業。考生將《2018版計劃》專業變更為新計劃專業后不予撤銷變更,只能按照新計劃的相關要求申請畢業。
3.2025年1月之后注冊的考生只能按新計劃申請畢業。
四、課程報考、免考
及實踐性環節考核
1.報考條件遵循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現行的相關規定執行。
2.新考試計劃課程免考按當次發布的免考辦理須知執行。
3.在專業計劃中,凡理論考試與實踐環節考核兩部分相結合的課程,將被視為一門完整的課程。考生須取得這兩個部分的合格成績,方能獲得該科課程的學分。
請有關考生按照湖北省專業及考試計劃調整的時間節點及相關要求,合理規劃、科學制定自身的課程學習和考試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