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又一地社會補助標準上漲!
2023-04-18 10:07:50
來源:湖北發布

近日,繼咸寧市上調社會補助標準后,潛江市從4月起調整并提高社會救助標準。
經潛江市人民政府批準,從4月起,潛江調整并提高社會救助標準。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2022年的690元調整為700元/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2022年的565元/月調整為600元/月。
城市特困人員中的全自理供養對象(含半護理分散供養對象)、半護理集中供養對象和全護理供養對象救助供養標準由2022年的1380元/月、1480元/月、2512元/月分別調整為1400元/月、1500元/月、2718元/月。
農村特困人員中的全自理供養對象(含半護理分散供養對象)、半護理集中供養對象和全護理供養對象的救助供養標準由2022年的1102元/月、1202元/月、2350元/月分別調整為1191元/月、1291元/月、2588元/月。
社會散居孤兒、社會分散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養育標準均由2022年的1380元/月調整為1400元/月;機構供養孤兒、機構撫養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養育標準均由2022年的2208元/月調整為2240元/月。
另外,低保邊緣家庭標準按城鄉低保標準的1.5倍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