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通報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問題追責問責情況
2023-01-10 11:00:28
來源:湖北廣電融媒體

2021年8月31日至9月30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北省開展了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并于2021年12月13日反饋了督察報告,同時移交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嚴肅、精準、有效追責問責。現將追責問責情況進行通報。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堅持依規依紀和實事求是的原則、從嚴從實的標準,以釘釘子的精神抓好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和責任追究工作,以實際行動和成效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湖北省紀委監委成立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問題問責工作領導小組,對移交的“湖北省黃岡孝感襄陽等市推進磷石膏資源化綜合利用不力,污染問題突出”“通山縣九宮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滯后”“孝感市生活垃圾焚燒項目規劃建設滯后,垃圾填埋場環境問題嚴重”“宜昌市長陽花香水岸公司長期非法挖山采石,嚴重破壞生態”“黃石市部分工業園區‘兩高’項目管控不力,違規建設問題突出”5個責任追究問題深入開展調查核實,厘清責任點位,區分不同情形,審慎精準開展追責問責。根據調查核實情況,依據有關規定,共對33個責任單位、72名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其中廳局級6人、縣處級28人、鄉科級及以下38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30人,誡勉25人,采取責令書面檢查、組織調整等方式追責問責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