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網訊(極目新聞 記者 王榮海 通訊員 武治庸 實習生 曾秋云 張琪悅)5月23日,武漢市治庸辦通報2021年4月“雙評議”情況,并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市民反映江夏區市場監管局復江市場監管所業務辦理超期問題。5月25日,極目新聞記者對市場監管系統部分不滿意問題的整改情況進行了回訪。
5月25日上午,極目新聞記者來到江夏區市場監管局復江市場監管所回訪,該所負責人告訴記者,通報所指的該所工作人員辦理業務辦理超期,主要是現場勘查時間超過規定時限。
江夏區市場監管局出示了一份情況說明。2021年1月29日,當事人在江夏區紙坊街道政務服務中心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工作人員予以受理。2月7日,江夏區復江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甘某、祝某某到當事人申請的經營點進行現場核查,發現以下問題∶1、儲物間沒有防潮架;2、店堂內無滅蠅燈;3、店內沒有滅鼠設施。執法人員要求按照核查表的內容進行整改,整改完畢經核查合格可以給予發證,當事人在核查表上確認并簽字。
2月26日,工作人員甘某、祝某某在巡查的過程中到該店檢查,發現該店對存在的問題沒有進行整改,當事人在核查表上確認并簽字。3月2日,執法人員再次到該店核查,發現滅蠅燈安裝不規范,防潮架配備不足,要求負責人進行整改,當事人認為工作人員故意刁難,拒絕在核查表上簽字。
2021年3月5日,經批準辦理了延長行政許可的相關手續,隨后執法人員甘某、祝某某再次到店內核查,對發現的問題已經整改到位,核準發證。3月17日,窗口工作人員電話聯系當事人告知其去窗口領證,當事人未接聽。
3月29日,窗口工作人員再次電話聯系當事人,當事人稱近期去了外地,沒有時間。3月31日上午,當事人到紙坊街政務服務中心將《食品經營許可證》領走。
江夏區市場監管局復江市場監管所稱,當事人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所工作人員在實地核查過程中,給當事人出示了執法證件,并按照核查表內容一次性告知當事人。由于當事人在核查中整改問題不及時,導致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超過規定時限。
針對出現的問題,復江市場監督管理所制定整改措施∶嚴格按照法規要求,不斷提升工作水平及質量,在辦理證照過程中,提高工作效率,縮短辦證時限;增強服務群眾意識,以“主動服務、熱情服務、周到服務、準確服務、優質服務”來推動干部職工不斷增強服務意識、責任意識、擔當意識;提升自身綜合素質,加強法規學習,強化法規意識,在行政執法過程中,按照法規辦事,落實各級工作要求,杜絕類似事情再發生。
武漢市治庸辦通報,市民反映江夏區市場監管局復江市場監管所業務辦理超期。經查,該問題屬實。該所工作人員甘某、祝某某在為某群眾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時,存在超過法定辦理時限后才提出延期申請、辦理總時限超期等問題。針對上述問題,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甘某、祝某某作出書面檢查,給予該所負責人梅某某批評教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