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9日從省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恩施市檢察院對辦理的石大順等11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案件中的2名“漏網之魚”依法進行追訴。
2014年1月至2018年3月,以石大順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共實施尋釁滋事7起,強迫交易1起,故意傷害1起,非法拘禁1起,非法侵入住宅1起,破壞生產經營1起。在審查此案過程中,恩施市檢察院對全案證據進行嚴格審查,發現該團伙成員廖某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楊某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非法入侵住宅罪。
為確保辦理案件不縱不漏,承辦檢察官積極與公安機關溝通協商,并向公安機關發出檢察建議,建議對廖某、楊某二人予以追訴。在4月30日的一審庭審現場,2名被告人當庭認罪。
廣水市檢察院在審查連光清、連光輝惡勢力犯罪集團一案中,發現有三筆事實中涉及到未一并移送起訴的漣浪、秦登峰二人。該檢察院及時向廣水市公安局追訴二人。今年3月,廣水市法院公開宣判,漣浪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罰金5000元,秦登峰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罰金3000元。
“不是涉黑涉惡的,一個不湊數;是涉黑涉惡的,一個不放過。”全省檢察機關堅決貫徹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要求,主動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加強法律監督,準確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嚴格依法認定黑惡犯罪,嚴把案件質量關,確保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截至目前,全省檢察機關共追捕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1183人,追訴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297人。(記者陳鵬、通訊員許良)
(責編:關喜艷、周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