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荊門日報訊(記者 章輝 通訊員 羅明飛)今年,市委、市政府對秸稈禁燒重視空前、力度空前。秸稈禁燒已成為檢驗一個地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社會治理能力和黨員干部作風素質的試金石。目前,荊門市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全面啟動,今年的工作目標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禁燒期間環境空氣質量優于上年同期,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
構建四級責任體系
2016年,按照“市級統籌、縣級負責、鄉村落實、群眾參與”的要求,構建市、縣(市、區)、鎮(鄉)、村(社區)四級工作體系,堅持預防為主、綜合利用、禁用結合、公眾參與、權責自負(權責明晰)的原則,做到“宣傳全覆蓋、包保全方位、巡查全天候、秸稈全利用”。
縣、鄉兩級黨委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嚴格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目標管理責任制和工作協調機制,完善區域聯動、部門協調、縣鄉為主、村組落實的責任體系,形成黨政齊抓、部門共管、堵疏結合、防控并舉、社會參與的管控機制,確保工作任務細化到田、責任到人。
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秸稈露天禁燒和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并成立督查巡查工作專班。按照“定人、定責、定時、定位、定點”的要求,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劃片包聯鎮(鄉);發現或接報火點,現場巡查專班須30分鐘內趕往現場。全面落實舉報投訴、應急處置、環境監測、現場巡查等工作責任,實行24小時接報處置,全天候巡查。
鄉鎮(含有耕地的街道辦事處)是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的關鍵,各鄉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第一責任人,成立本鄉鎮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巡邏支隊,配置相應滅火設備,指導督促各村組巡邏小組開展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要與村組簽訂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責任書,安排人員、車輛幫助各村組將秸稈堆放到指定地點,并聯系秸稈綜合利用企業回收秸稈。實行劃片包干,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包聯村(組),發現或接報火點,須30分鐘內趕往現場,幫助滅火,調查情況。加大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的巡查密度,發現露天焚燒秸稈及時予以撲滅。
村組要成立本村(含有耕地的社區)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巡邏小組,各村書記、主任為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監督員,負責轄區火點的監督、防控和管制以及監督農機使用。通過召開座談會、上門宣傳、廣播及張貼《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關于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的決定》等形式,廣泛宣傳秸稈禁燒政策,組織發動村民使用符合標準的農機,將秸稈堆放到指定地點,聯系秸稈綜合利用企業上門收購。實行劃片包干,由村干部包組包戶,嚴密監控露天火點;發現火點須15分鐘內向鄉鎮報告,并在現場組織滅火,配合調查,說明情況。
嚴格考核落實獎懲
根據安排,荊門市已成立市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指揮中心,由市環委會成員單位組成,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協調調度全市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共同做好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各地要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建立相應機構,完善工作制度,制訂具體方案,明確職責分工,積極做好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相關工作。
市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指揮中心要加強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督查指導,實行“日上報、周調度、旬通報、月結賬”的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機制;設立秸稈露天焚燒舉報電話(12369),接到舉報,及時通知火點所在地立即滅火。各地要建立舉報受理和查處制度,加強基層執法力度,實行重點管控、專人監管、定點巡查,嚴厲查處露天焚燒秸稈行為。對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涉嫌違反相關紀律、規定的單位和個人,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依規進行調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據介紹,今年荊門市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將納入黨政班子年度綜合考評內容;對發現第一把火的鄉鎮,報市委組織部啟動問責;對被部省連續通報兩起或同時發生兩處秸稈露天焚燒的,予以全市通報批評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因責任不落實、失職瀆職造成被部省連續通報三起或同時發生三處及以上秸稈露天焚燒的,對鄉鎮主要負責人報市委組織部進行組織處理。
市政府將按照省環委會秸稈禁燒考核辦法、市政府與各地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對各地嚴格考核獎懲。嚴格按市秸稈禁燒工作考核及獎懲辦法兌現獎懲,對考核成績優良且居于前3名的縣(市、區),由市財政分別給予100萬元、60萬元、30萬元的獎勵,對通報火點進行扣罰。對群眾舉報給予適當獎勵,對工作不力的實行責任追究。
此外,積極鼓勵、支持環保公益組織和志愿者參與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
推進秸稈綜合多元利用
農機部門要強化農機管理,加大秸稈粉碎還田利用力度,提高秸稈還田利用率。落實收割機作業準入制度,加強農機收割、打捆和粉碎機械管理,入田農機具必須裝配秸稈粉碎、拋灑裝置。加強農機技術改造,科學設定農機下田作業門檻,合理制定技術路線和作業標準,并監督執行。嚴格管控收割留茬高度,小麥留茬高度不超過18厘米,油菜留茬高度不超過25厘米。廣泛開展還田技術培訓,大力推廣普及秸稈機械粉碎還田、生物腐熟還田、覆蓋還田等新技術。鼓勵農民積極參與秸稈綜合利用,引導其與農機作業主體簽訂機械化還田協議,或與秸稈利用企業簽訂收購協議。
農機、發改等部門要盡快編制秸稈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統籌項目和產業布局,大力推進秸稈肥料化、燃料化、飼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多種形式利用。各地各部門要建立完善秸稈收集運輸貯存網絡體系,合理布局建設秸稈收貯中心(站),鼓勵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民經紀人和企業到鄉鎮、村(社區)設立秸稈收貯中心(站)。每個縣(市、區)要建設5萬噸以上秸稈利用示范企業不少于2個,每個鄉鎮要建設5000噸以上秸稈收儲中心不少于1個,每個行政村要建設秸稈收儲點不少于1個。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縣級政府要設立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專項資金,嚴格落實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機具購置補貼、還田作業補貼以及稅收、運輸、電價補貼等優惠政策。各縣(市、區)要將購置秸稈綜合利用和監管等設備、建設秸稈收貯中心、研發推廣應用秸稈利用技術及秸稈用作肥料、燃料、飼料、基料和原料等項目納入政策優惠和資金獎補范圍,在土地、水電、稅費、人才、技術等方面對秸稈綜合利用企業予以支持。積極扶持秸稈綜合利用龍頭企業,加快秸稈綜合利用項目建設,促進項目早開工、早投產、早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