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沉沒躉船 韓旭攝
冬泳隊員眾籌40萬買了一艘二手水泥躉船,花60萬翻修后,停靠在碼頭邊沉沒。因打撈該船費用高達40萬,相當于當初購買的價格,打撈事宜一直懸而未決。
事發后,海事部門多次要求船主打撈沉船,但至今未獲得對方的肯定答復,沉沒躉船還浸泡在漢江里。
沉船影響漢江航道通暢,為了消除這一安全隱患,目前,樊城海事處正籌備強制打撈事宜。
冬泳隊員眾籌買船
翻修后沉沒碼頭邊
昨日,記者趕到沉船地點,沉沒的躉船緊靠著岸邊梯子口碼頭,大部分浸沒在水中,只有第二層的一部分露出水面。
一名經常在此釣魚的李先生說,躉船早在2014年就沉沒了,一直不見人來打撈。
據了解,該躉船長30米,寬7米,高6米,隸屬冬泳協會長虹冬泳隊。據冬泳隊付隊長介紹,躉船是2012年長虹冬泳協會120名隊員眾籌購買的一艘二手水泥躉船,共花費40多萬,購買躉船的目的是為了給協會冬泳隊隊員設置一個江面平臺,方便隊員們開展漢江義務援救工作。
該船購買后原本停在樊城火星觀碼頭,2014年5月,協會隊員再次眾籌60多萬對船體進行修整,同年10月,躉船翻修完畢,想繼續開回火星觀碼頭停放,卻被海事人員攔截,稱其沒有停泊在城區水域的相關資質,只好被迫停在梯子口碼頭。11月的某天中午,該船沉沒。
樊城海事處工作人員介紹,事發后,海事處組織人員去沉船處開展搜救和調查,發現躉船底部存在漏水現象,加上江面風浪使得船體傾斜漏水,導致躉船最終沉沒。事故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打撈費用達40萬元
沉船至今浸泡水中
事發后,沉船船主也主動與海事部門取得聯系,并商量沉船打撈相關事宜,但在打撈費的問題上兩方分歧嚴重。
長虹冬泳隊付隊長說,事發后,冬泳隊邀請打撈公司到現場勘查,可打撈費用需要40萬,相當于購買該船的費用了,眾籌買船的出資人因費用過高無法達成統一意見,因此打撈事宜一直擱淺到現在。
同時,冬泳隊也認為,釀成此次沉船事故是因樊城海事處不讓其停靠原址,才致使船只沉沒,海事部門應該承擔部分打撈費用。
對此,海事部門則表示,依照相關規定,任何單位個人購買船只,首先需要到海事部門提交申請。船只進入轄區水域后,需海事部門發放船舶檢驗合格證,才能在漢江水域通航。
同時,冬泳隊購買的是一艘二手水泥躉船,依照相關規定,該類船型早在2003年就已不再辦理船舶檢驗證書,根本不能停泊在城區水域。
從事發至今,海事部門已依照相關法規,5次約談船只所有者,并先后于2015年和2016年下發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要求船主打撈沉船。
影響漢江航道安全
海事處將強制打撈
因為高額打撈費用,沉船打撈事宜懸而未決。而沉船緊挨碼頭,雖未影響主航道安全,但阻礙了航道通暢,存在安全隱患。該事將如何處理?
樊城海事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家頒布的《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內河通航水域內可能影響航行安全的沉沒物、漂流物、擱淺物,其所有人和經營人須按照國家規定設置標志,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并在海事管理機構限定的時間內打撈清除。逾期不打撈的,海事管理機構強制組織打撈清除,產生的費用由所有人或者經營人承擔。
該負責人表示,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該船應由船主負責打撈。該處已下達兩次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但船主至今未打撈。為了不影響漢江航道,該處也正籌備強制打撈事宜。
本次事故也為漢江航運安全敲響警鐘。據樊城海事處介紹,目前城區漢江水域擁有船舶檢驗證書的各類船只達150余艘。另外還有30余艘無證老式躉船,存在外觀不雅和安全質量、生態環保等隱患問題。目前,海事部門正上報整頓方案,計劃對這些船只進行專項整治。(記者 韓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