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
2018-01-21 09:50:06
來源:湖北省紀委監察廳

1.五峰土家族自治縣縣委宣傳部以節假日慰問費等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違規補發電話費,分管機關財務副部長、縣文聯主席鄧俊松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 湖北宜昌棉紡織集團有限公司黨總支書記、總經理林瑞平安排集團辦公室人員以購買辦公用品的名義,購買購物卡用于送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長陽土家族自治縣鴨子口鄉巴山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向賢玉違規為其子操辦婚宴,受到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