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要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哪怕房子是租賃的,也可在城區落戶,這是宜昌上月推出的“租房落戶”新政。記者昨從宜昌市公安局獲悉,新政推出不到一個月,已有173人“嘗鮮”如愿落戶,前來咨詢辦理的更是絡繹不絕。
根據宜昌市6月16日公布的《關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凡持居住證在城區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承租保障性住房或在市場上承租在房管部門租賃登記備案房屋的人員,可直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在起草《意見》時,我們充分考慮了有落戶意愿群體的實際情況,盡最大限度簡化了辦理手續。”宜昌市公安局人士告訴記者。
此前,武漢等城市也曾推出“租房落戶”新政,但由于要求出驗證件過多、辦理手續復雜,導致新政推出一年后無一人成功落戶,新政遂成“摘不到的桃子”,不少高校畢業生因此離開武漢(本報去年6月24日曾報道)。
為何宜昌落戶新政短時間內就有效果?記者了解到,目前宜昌的居住證辦理規定本身就需要房東給租戶提供房屋的房產證復印件,所以避免了房東不愿重復提供房產證的麻煩;而不同于武漢等地的政策,在宜昌辦理租房落戶不需要提供國土資源證。“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這個目前在宜昌都是強制性的規定,所以這一點也不是問題。”上述人士稱,此外,由于宜昌在多年以前就是實行的“以房管人”,出租房必須在公安機關和社區登記備案,所以申請者所租住的房屋一般都能滿足條件。
在宜昌,租房落戶不僅可以落本人戶口,其配偶、未成年的子女也均可落戶。
據了解,此次出臺的《意見》被稱為宜昌“史上最寬松的落戶條件”,包括“農民進城落戶不退地、企業人才落戶零門檻、大中專學生先落戶后就業、購房落戶全放開、居住證持有人落戶不設限、縣市農村人口引進城”等六大方面,按照“高端人才優先化、本地農民城鎮化、外來人口本地化”,放開建制鎮、放寬城區和投資落戶條件。
《意見》提出,到2020年,將建立以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為戶口遷移基本條件、以經常居住地登記戶口為基本形式的城鄉統一新型戶籍制度,全市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5%,戶籍人口城鎮化率達到48%。(記者 周呈思 通訊員 杜立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