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崇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孫崢
省檢察院制定出臺《關于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依法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十條措施》(簡稱“鄂檢十條”)后,我院迅速行動,堅持三個結合,多措并舉推動落實,促進提升服務非公經濟發展的水平和效果。
崇陽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孫崢(右三)深入房地產企業宣傳“鄂檢十條”,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
一是把點和面有機結合起來,以點帶面,促進服務非公經濟發展的水平和效果
在領導上點面結合。全院成立了由檢察長任組長,其他黨組成員任副組長,其他入額檢察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確定了檢察長全面負責,黨組成員具體落實,業務部門分頭推進、協調配合的工作體系。同時要求全院黨組成員和入額檢察官分別聯系一個鄉鎮和若干非公企業,強調一對一、點對點、面對面開展服務工作。
在宣傳上點面結合。在各個鄉鎮和社區檢察服務站開設檢察機關服務非公經濟專欄,將“鄂檢十條”和我院《實施方案》進行廣而告之,在全縣范圍內動員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支持和服務非公企業發展壯大。同時,要求聯系領導深入所聯系的企業,面對面宣講“鄂檢十條”和我院《實施方案》,與非公企業負責人以平等身份交心談心,讓企業說實話,講實情,征求意見,問企所需,提高服務企業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在服務上點面結合。對全縣非公企業開展走訪調研活動,對相關問題及時梳理和研判,能解決的立即幫助解決。如調研中發現湖北綏安集團在房地產開發過程中,有2戶“釘子戶”在簽訂了拆遷協議、得到了拆遷補償款后,拒絕搬遷,影響施工。我院民事行政訴訟監督部審查后,立即建議縣工程項目協調指揮部向法院起訴,該2戶“釘子戶”怕惹官司,主動搬遷,使工程得以順利進行。
二是把檢察機關和相關部門結合起來,形成合力,促進服務非公經濟發展的水平和效果
積極爭取縣委支持。我院及時將“鄂檢十條”和我院《實施方案》及一系列服務非公經濟發展的措施要求向縣“四大家”主要領導匯報,積極爭取重視和支持。縣四大家領導都對我院《實施方案》給予充分肯定,對抓落實、見成效、促發展寄予厚望。同時,將我院《實施方案》在全縣予以轉發,為我院服務非公經濟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積極與公安法院密切配合。我院整合辦案力量,成立工作專班,加強與公安法院的協調配合,對涉及非公企業的重大案件采取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等有效措施,從重從快予以打擊,切實增強打擊效果。
積極與社會各界加強聯系。先后深入12個鄉鎮,結合檢務公開,將檢察機關的職能,案件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為非公經濟服務的措施等內容,廣泛宣傳,增強檢察工作透明度;先后2次邀請人民監督員召開座談會,征求檢察機關如何更好地服務非公企業的意見;加強與13家重點非公企業的溝通聯系,及時了解企業生產經營中的困難、企業對企業環境的要求以及企業對檢察工作的意見,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監督。
三是把預防犯罪和查辦案件結合起來,打防并舉,促進服務非公經濟發展的水平和效果
嚴懲侵犯非公經濟的刑事犯罪。今年來,共審查逮捕侵犯非公經濟的犯罪案件7件18人,審查起訴7件14人。如孫某庭等9人詐騙案。自2015年5月至12月間,孫某等人冒充網絡維護人員、公司老板等身份,取得非公企業老板謝某信任后,以高額轉讓,網絡需要維護、升級、殺毒等名義多次騙取謝某200多萬元。我院快速作出逮捕決定。又如江某、黃某尋釁滋事案。2015年1月20日至23日,江某指使黃某制作假工資表,寫下“興民鋼圈廠欠我血汗錢”的橫幅,捏造丁某等民工曾在該廠務工的事實,并糾集20余人先后到該廠起哄鬧事,造成該廠各項經濟損失共計2.8萬余元。該案起訴后,江某被判處拘役5個月,黃某被判處拘役3個月。
加強法律監督促進非公經濟健康發展。我院先后監督公安機關對侵犯非公經濟的刑事案件立案1件1人。如4月13日,嫌疑人金某找非公企業老板,謊稱購買一輛蒙德王牌摩托車,以試車為由將摩托車騙走。得到線索后,我院及時向公安機關發出要求說明不立案理由通知書,隨后,公安機關及時對金某立案偵查。加強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法律監督,對涉嫌犯罪的非公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建議變更強制措施2人。加強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法律監督,對損害非公企業的行政違法行為依法提出檢察建議1件。
加強宣傳教育,預防非公經濟領域的犯罪。一方面,加強與縣經濟開發區、工業園的聯系,組織召開非公企業代表座談會;另一方面,各鄉鎮檢察服務站組織本鄉鎮的非公企業代表召開座談會,開展服務非公經濟、增強法律意識等方面的法律宣傳教育,預防非公經濟領域的各類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