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恩施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專利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正式印發。實施意見指出,要充分發揮專利制度在促進技術創新中的積極作用,加大對專利創造、運用、保護的支持力度,為鼓勵發明創造、激勵技術創新、建設創新恩施注入新動力。目前,州科技局(知識產權局)正在制定配套實施細則,全力抓好實施意見的貫徹實施。
據介紹,新專利制度有四大亮點:一是設立了專利發展專項資金,州財政每年在科學技術專項預算中安排不低于350萬元的專利發展資金,各縣市政府相應設立專利發展資金,支持專利事業發展。二是轉變專利資助模式,提高資助標準,由原來只對專利申請進行資助的模式,轉變為以授權獎勵為主、申請資助為輔的模式,申請資助僅限發明專利;根據實施意見,發明專利申請人獲得申請受理通知書、實審通知書可分別享受1500元/件的資助,獲得授權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權利人可分別享受3500元/件、2000元/件、1000元/件的獎勵;獲得國外發明專利的權利人可以享受10000元/件的獎勵。三是支持專利成果轉化,將發明專利申請量列入州級科技研發項目立項、績效評價、驗收的重要內容;對購買與企業核心產品相關專利并有效實施轉化的企業,按技術交易成交額的20%進行專項補助。四是拓展專利融資渠道,鼓勵商業銀行開展專利權質押擔保貸款等業務,對企業通過專利權質押擔保產生的貸款利息按基準利率給予20%的貼息。
此外,實施意見還就加強專利執法維權、建設專利人才隊伍、發展知識產權服務業、完善知識產權評價體系等工作作出了相應規定。
今年以來,該局將專利制度改革作為我州科技體制改革的一項重點內容,直面我州在專利工作上的短板,堅持問題導向,積極作為。實施意見的出臺,有利于增強我州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將對促進我州傳統產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發揮“助推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