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發放首筆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獎勵
2018-01-21 10:54:03
來源:恩施食品藥品監督網

8月16日,宣恩縣食藥監局給曉關侗族鄉某消費者發放了宣恩縣首筆食品藥品投訴舉報獎勵300元。
據了解,該消費者在曉關集鎮某超市購買了一袋“野生魚皮”,發現魚皮中混有紗織手套,懷疑該食品有問題,為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消費者立即撥打了12331投訴舉報電話,向執法人員投訴了商家,并說明了事情的相關情況。縣食藥監局對該投訴依法登記受理,并根據消費者提供的線索,進行了現查調查核實。經查證,該超市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執法人員依法對該超市進行了立案查處。
據悉,依據《恩施州食品藥品安全投訴舉獎報勵實施辦法(試行)》對投訴舉報獎勵的認定方法和條件,該投訴舉報人提供了被投訴舉報方的違法事實、線索及部分證據,沒有直接協助查處工作,投訴舉報內容與違法事實相符,屬于二級投訴舉報獎勵。因被投訴的涉案金額只有1.5元,按比例計算獎勵金額不足300元,經過集體商議,對該投訴舉報人按300元的標準給予獎勵。
為切實加強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保障公眾飲食用藥安全,今年宣恩縣政府出資10萬元設立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有獎舉報資金,鼓勵公眾積極發現并舉報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