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日湖北網訊(記者 王成高 通訊員 余志雄)咸寧地稅局稽查局針對稽查工作存在的突出問題,結合開展“兩學一做”、“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積極履職盡責,通過制訂出臺了一系列涉及政務、業務、事務等方面的制度,把規矩立起來,保證了稽查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工作效率大幅提升。
建規范明崗責杜絕工作“踢皮球”
針對工作中因為職能不順、職責不清、行為不當造成的工作拖拉推諉等問題,按照“忠誠、專業、干凈、擔當”要求,去年10月份,咸寧地稅局稽查局在充分討論和征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組織人員制訂了“咸寧地稅稽查人員行為規范”和稽查科、審理科、執行科、辦公室工作職責,并將行為規范和工作職責掛在每個科室的墻上,讓干部職工清楚明白,自己的一言一行是否得當,自己有哪些工作職責,每天該干哪些事,比較有效的解決了以往職責不清,工作拖拉推諉等“踢皮球”現象。同時,咸寧地稅局稽查局還細化了機關科室績效管理辦法,量化了共性和個性指標,充分利用績效管理考核系統,對全局各科室工作狀況、個人履職情況實行實時監控考核,干部職工職責分明,主觀能動性,工作效能大大提高。
重效率優程序解決案件審理“腸梗阻”
針對稅務稽查案件審理工作人員少,工作量大,積案多等問題,從去年9月份開始,咸寧地稅局稽查局積極創新稽查審理方式方法,在全面實行稽查、審理人員交叉審理的基礎上,建立了三級審理制度。即:一般案件直接審。對案情簡單、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符合法定程序、適用法律正確、擬處理意見適當的案件,由審理科直接制作文書報稽查局長批準執行;較大案件集中審。對案件復雜,涉案金額較大,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案件,審理人員出具初審意見,由稽查人員補證后提交稽查局案件審理委員會審理;重大案件上交審。對社會影響大、案情復雜、涉案金額大,查補稅款500萬元以上或擬處罰200萬元以上的案件,報請市地稅局審理委員會審理。通過實行三級審理,大大提高了稽查審理工作的效率。3個月時間,該局審理以往陳案9件,2015年至今稽查案件審理做到了無積案,有效地解決了稽查案件審理“腸梗阻”問題。
勤安排強督辦給干部戴上“緊箍咒”
為了保證各項制度和決策落到實處,咸寧地稅局稽查局全面建立了工作督辦通報制度。對每月工作、制度執行情況和局長辦公會、局務會安排的各項工作,該局分別明確了責任領導、責任科室、責任人員、完成時限,涉及政務工作由辦公室負責通報督辦,涉及業務工作由審理科負責通報督辦,辦公室和審理科的工作由執行科負責督辦落實,稽查科負責對全局工作督辦結果進行監督。督辦結果通過文字和內網兩個平臺按月進行通報,無形中給干部職工戴上了“緊箍咒”,在局內形成了既相互制約又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局面。使各項制度和決策不僅寫在紙上、掛在墻上,同時落實到了行動上。2015年以來,咸寧地稅稽查局各項工作運轉順暢,落實得力,全年各項稽查任務圓滿出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