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旅游景區門票提價需提前半年公布,不得強行向游客銷售套票;旅行社帶游客到商場購物若買到假貨,游客可要求旅行社先行退賠。新的《武漢市旅游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全文見長江日報2016年5月11日12版)于2015年9月23日經武漢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2016年3月29日經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準,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新的《條例》共有九章,分別是總則、旅游促進與發展、旅游資源保護和利用、旅游經營管理、權益保障、旅游安全管理、旅游監管管理、旅游責任、附則,共六十一條。
1997年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就制定頒布了《武漢市旅游管理條例》。2006年,作為一次全面修訂,廢止《武漢市旅游管理條例》,出臺《武漢市旅游條例》,但隨著旅游市場較快發展,其部分內容已不能適應當前旅游業發展的需要,新《條例》在旅游行業管理體制、公共服務體系、資源開發保護、促進措施、安全管理、經營管理和權益保障、市場誠信建設七個方面作出了修訂和完善。
據悉,新《條例》起草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前后收集整理了18個省市旅游法規文本,赴四川、廣東、上海等地實地考察學習各地在旅游立法方面好的經驗和做法,同時,多次召開專家論證會和行業代表座談會,聽取專家學者和旅游景區、旅行社等方面的意見。所謂開門立法、問計于民。另外,新《條例》是隨著時代的發展,在原《條例》的基礎上起草的,在原《條例》無法解決現有問題的基礎上修訂的,因此新《條例》是在歷史經驗的總結和現有問題的認知的基礎上成型的,更具有實用性。
市人大法制室巡視員龐少華認為,新《條例》的出臺,體現了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原來的《條例》重視管理,從2006年開始,管理的色彩逐漸淡化,而現在的新《條例》則明示相關行政機關將以提供服務為主。
近年來,全市旅游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取得了顯著成績。2015年全市接待境內外游客2.12億人次,實現旅游總收入2188.97億元。但伴隨旅游市場的擴大和旅游產業規模的擴張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和新情況。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鄧愛民教授指出,新《條例》的補充內容剛好應對這些新出現和未來可能出現的問題。因此,新《條例》的實施對于推動武漢市旅游業健康持續發展,優化旅游發展環境,維護旅游市場秩序,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整合旅游資源,加強旅游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旅游公共服務水平,促進旅游產業發展,保障旅游安全等都將發揮重大的作用。
隨著《武漢市旅游條例》的頒布與實施,武漢旅游業也必將迎來一個發展的“春天”?!稐l例》的頒布體現了政府的一個期許,期待通過旅游業的發展,進一步帶動武漢市其他產業發展和民生改善,從而實現經濟社會的共同進步,將旅游業實際的定位為“戰略性支柱產業”。新《條例》的第一章第四條專門明確提出旅游業是我市國民經濟重要支柱性產業,進一步明確了旅游產業在武漢市的定位。
明確旅游業為戰略性支柱產業
新條例進一步明確和提升了全市旅游產業定位,為今后全市旅游管理體制改革提供了法理依據。
新《條例》第四條規定:市、區人民政府(包括開發區、風景區、化工區管委會)應當將旅游業作為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性支柱產業,加強對旅游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綜合協調管理機制以及相應的組織機構,強化旅游發展宏觀調控,對旅游資源保護與開發利用、旅游公共服務、旅游產業發展、旅游形象推廣、旅游市場監管和旅游安全監督進行統籌規劃與協調。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鄧愛民教授認為,在這樣一種產業定位下,武漢旅游業正在進入一個健康快速發展的階段。而且,武漢市現在大力發展全域旅游,全域旅游的理念與這一定位吻合。
增設安全管理專章
安全是旅游的基礎。近年來,隨著旅游業的迅猛發展,旅游安全越來越為社會所關注,特別是2015年發生的“東方之星”號長江沉船事故,再次敲響了旅游安全警鐘。對于旅游安全,《旅游法》設專章對政府和旅游經營者的安全保障責任加以明確,本次《條例》修訂從貫徹落實上位法的角度,也專門增加一章對旅游安全管理作了更加全面的規定。
旅游安全作為新《條例》的一大特色,明確了政府和相關部門在旅游安全監管方面的屬地管理職責,要求將旅游應急管理納入政府應急管理體系,制訂旅游安全事故防范和應急預案,加強相關自然災害的監控和社會突發事件的處置。
旅游車輛、船舶應當配備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座位安全帶、消防、救生等安全設施設備,并保持安全設施設備正常使用,并禁止車船超載和駕駛員超速、超時、疲勞駕駛。根據國家規定,旅行社應繳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用于旅游者權益損害賠償和墊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到危險時緊急救助的費用,鼓勵旅游景區(點)投保景區責任保險。
另外,旅游景區(點)應當控制游客流量,實行門票預約,在智慧旅游公共服務平臺、游客服務中心以及景區入口等處,公布景區的實時流量和最大承載量,必要時采取分時進入或者限制進入等措施,并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市法制辦副主任胡太榮認為,近年來,在旅游高峰時段,比如黃金周期間,各地景區人滿為患的現象時有發生,帶來旅游投訴和糾紛增加,給旅游者的游覽質量和滿意度帶來負面影響,有些甚至導致旅游安全事故發生。增加本條規定,可以有效預防和避免因景區游客猛增引起公共安全事故。
景區漲價需提前6個月公布
條例規定,景區應分別設置單一門票和聯票、套票,如果核心游覽項目因故暫停開放或者停止服務的,應當公示并相應減少收費。同時,景區不得強行向旅游者銷售聯票、套票,不得強制旅游者接受講解服務,違者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可責令停業整頓7日至30日。
每逢節假日,一些熱門景區游客扎堆,存在極大安全隱患。對此,條例要求景區應核定最大承載量并向社會公示,制訂游客流量控制方案,建立門票預約制度。游客數量可能達到最大承載量時,景區應提前公告,及時疏導,采取分時進入或限制進入等措施。景區未制訂或未實施游客流量控制方案,未公布景區的實時流量或最大承載量的,由旅游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另外,新的條例還規定,游客到指定的旅游購物場所購物,買到假貨,旅行社也要擔責;旅行社未按照旅游合同標準提供相關服務的,承擔違約責任;給旅游者造成損失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賠償。旅游者在與旅行社合同書面約定的旅游購物場所內購買的商品為假冒偽劣商品的,旅游者可以要求旅行社先行退賠;旅行社先行退賠后,有權向商品的銷售者追償。龐少華認為,這一規定對旅行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其在選擇購物點時更加謹慎,有效保障了游客的權益,減少很多不必要的旅游糾紛。
全面促進智慧旅游發展
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既是衡量一個城市旅游業成熟程度的重要標志,也是現代服務業更好更快發展的必然要求。旅游公共服務水平直接影響城市形象和游客滿意度。《條例》著重從推進完善公共服務的角度,強化市、區政府、旅游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在提供旅游公共服務方面的具體職責。
一是結合“互聯網+”的理念,促進智慧旅游發展,要求市、區政府制訂智慧旅游發展計劃,引導、扶持旅游經營者參與智慧旅游建設,推動實現旅游服務、旅游管理、旅游營銷、旅游體驗的智能化。同時,明確市、區政府應當加強旅游信息化建設,建立智慧旅游公共服務平臺,設置旅游信息設施,無償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景區(點)、交通、氣象、住宿、醫療急救、游客流量預警等旅游信息咨詢服務。
二是要求旅游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在旅游者集中場所推進公共衛生設施建設、無線局域網絡覆蓋,完善高速公路服務區的旅游服務功能。
胡太榮認為,智慧旅游是運用新一代信息網絡技術和裝備,充分準確及時感知和使用各類旅游信息,從而實現旅游服務、旅游管理、旅游營銷、旅游體驗的智能化,促進旅游業態向綜合性和融合型轉型提升,是全面提升旅游業發展水平、促進旅游業轉型升級、提高旅游滿意度的重要抓手。
不文明游客將入“黑名單”
《條例》第七章第五十二條:對游客不文明行為進行約束,規定市旅游主管部門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建立本市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實行信息動態管理,促進旅游者文明旅游。同時《條例》第七章第五十二條:鼓勵和支持各類旅游行業協會對其協會會員實行誠信等級評定,建立行業誠信檔案和行業誠信自律規則,促進旅游經營者誠信經營。這表明游客不文明現象和旅行社不誠信問題得到了高度的重視,這些問題一直是過去旅游業發展老大難的問題,如今將其明確用法規進行約束,不僅是呼應國家出臺的《旅游法》,也是表明了武漢市要解決這兩大問題的決心。鄧愛民教授認為,從法律條文上樹立不文明不誠信行為的“懲戒尺”,讓游客和從業者從心底里產生“畏懼”心理,逐漸讓人們遵章守序成為一種自然。《旅游法》與《武漢市旅游條例》雙管齊下,將有效減少武漢市不誠信不文明旅游現象的發生。
今年初,武漢游客楊某在臺灣旅游時,因要求與其他團員調換餐位未果,在餐廳內謾罵、毆打旅行社領隊高女士而上了“頭條”。“他已被列入了黑名單,今后出入境、搭乘航班等都將受到影響,相關信息將保存三年。”武漢市旅游局副局長范繼先介紹。條例的出臺,讓“不文明游客認證”有了底氣。
對于游客的不文明行為,條例明確規定旅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本市游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實行信息動態管理,促進旅游者文明旅游。據悉,市民一旦被列入不文明游客之后,一定期限內在出入境、搭乘航班,甚至信用記錄等方面會進行限制,其工作和生活都將產生一系列影響。
旅游大巴市區內享受公交待遇
新《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道路及通行條件,為具有旅游客運經營資質的旅游車輛在本市區域內通行提供便利,允許載客旅游車輛在限制非公共交通車輛通行的路段通行。根據此條規定,今后本地旅游大巴車通行長江一橋不再受單雙號限制。
江河縱橫的大武漢,過江橋梁的作用不言而喻。由于不少橋梁實行單雙號的限制,每到旅游旺季,載滿外地游客的旅游大巴經常需要繞大圈,而被堵在路上,耽誤行程,甚至經常出現誤機誤車的遭遇,給游客留下不好的印象。鄧愛民教授認為,這一規定的出臺,將極大提高旅游大巴在旺季時的運行效率,有效減少游客的負面情緒,提升旅游休閑品質。
武漢為何時隔十年再修地方旅游條例
一是旅游管理體制需要進一步理順。旅游產業是一個涉及面廣、關聯度高的綜合性產業,旅游產業的發展對政府綜合協調提出更高要求。我市旅游資源管理較分散,旅游資源管轄分散在旅游、文化、園林、宗教等多個主管部門,管理體制和機制尚不順暢,缺少一個強有力的旅游綜合協調機制,因此,有必要在旅游管理體制和機制方面進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以適應城市大旅游大發展的形勢要求。
二是隨著旅游業的發展,旅游新產品、新業態不斷出現,有必要進一步整合旅游資源、加強旅游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旅游公共服務水平,促進旅游產業發展,保障旅游安全,這些都需要在立法中結合新形勢下的旅游業發展對原《條例》相關內容進行修改和規范。
三是隨著旅游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形成了多元主體相互競爭、共同發展的格局,旅游市場化程度極大提高,需要通過制度建設加強對旅游經營者和旅游從業人員的管理和規范。
四是近年來武漢市旅游工作的主要經驗和成功做法需要予以法定化。比如我市在旅游標準化建設、旅行社責任險統保、導游隊伍建設、文明旅游、旅游執法、旅游宣傳等方面的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在全國處于領先水平,受到國家旅游局充分肯定和大力推廣,因此有必要用法規的形式加以鞏固,形成長效機制,以全面提升旅游工作法治化水平。
五是原《條例》與新修訂的《旅游法》和《湖北省旅游條例》的有關規定不一致,亟需依照上位法和相關規定對原《條例》的有關內容進行調整,確保法律體系內部的和諧統一。
因此,為促進武漢市旅游業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制度支撐和法制保障,對原《條例》進行全面修訂是十分必要的。